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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关于征集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7-16 12:32 来源: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全县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

交口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乡镇)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用人单位。

二、征集时间

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线下材料提交。

三、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管理;

(二)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见习要求

(一)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二)见习单位与达成意向的见习人员应及时签订《交口县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1),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出具就业见习鉴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对于无故缺勤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0天以上的见习人员不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三)我局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工资标准随最当地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60%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吕梁市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我局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保费补贴。

五、征集程序

(一)网上申报:见习单位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218.26.86.218:8099/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点击登录进入到政务网统一登录页面,通过登录进入系统首页后,第一步选择菜单栏里的【法人办事】,第二步选择导向栏里的【就业创业】,第三步选择事项里的【就业见习单位申请】和【就业见习岗位申请】,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线下材料提交:见习单位需填写《交口县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附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同交回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309室。

六、联系方式

    人:陈志鹏

联系电话:0358-5422376

特此公告

附件:1:交口县就业见习协议书

      2:就业见习单位操作手册

          3:交口县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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