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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4-05-18 16:50 来源:​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自然资告字[2024〕5号

根据交口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交的交回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经县政府交政202429批准,同意收回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名称:收回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收回宗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收回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土地位置:宗地四至为东邻:云梦市场,南邻:南环路,西邻:政府广场,北邻:龙泉街。(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号:四海通测(2024)测字第022号)为准);

面积0.0203128公顷(0.304692亩)

2、收回交口县饮食服务公司土地位置:宗地四至为东邻:农机公司,南邻:云梦市场,西邻:云梦市场,北邻:龙泉街。(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号:四海通测(2024)测字第024号)为准);

面积0.116158公顷,合1.74亩

土地使用权补偿费

县人民政府支付交口县饮食服务公司土地使用权补偿费18.48万元,支付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土地使用权补偿费1.483万元。

二、土地收储成本

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土地收购储备成本:71.483万元,其中:前期费用 10万元;应支付交口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承接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资产)土地使用权补偿费1.483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60万元。

交口县饮食服务公司土地收购储备成本:208.58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0万元;应支付交口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承接交口县糖酒副食公司资产)土地使用权补偿费8.48万元;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190.1万元。

三、公告期限:

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4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县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O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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