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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4-05-18 16:45 来源:​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自然资告字[2024〕4号

根据交口县云梦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的交回交口县城云梦市场位于龙泉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经县政府交政函(2024)27号批准,同意收回交口县城云梦市场位于龙泉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名称收回交口县云梦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位置:位于龙泉街,宗地四至为:东邻:农机,南邻:南环路,西邻:副食品公司,北邻:龙泉街饮食公司。(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号:四海通测(2024)测字第020号)为准);

面积:面积:0.388748公顷(5.83122亩)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费

县人民政府支付交口县云梦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土地使用权补偿费28.38万元。

三、土地收储成本

土地收购储备成本:317.8063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0万元;应支付交口县云梦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土地使用权补偿费28.38万元;交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算地上建筑物资产价值279.4263万元。

四、公告期限:

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4日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县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O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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