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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二)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06-27 10:58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2022年4月10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交口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水头镇广武庄村集体土地2.0428公顷,并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水头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广武庄村。

三、权属状况:广武庄集体土地。

四、征收面积范围:交口县第五小学项目选址范围,以坐标为准(2000大地)

图号:J49G072051    

点 号

坐 标

边 长

x(m)

y(m)

1

4099884.719

37513896.774

103.57

2

4099988.238

37513893.393

89.66

3

4099990.931

37513983.008

60.71

4

4099930.275

37513985.607

92.04

5

4099838.320

37513989.547

6.06

6

4099832.455

37513988.010

12.29

7

4099820.386

37513990.315

45.19

8

4099775.234

37513992.250

47.79

9

4099773.700

37513944.486

9.82

10

4099773.384

37513934.671

120.18

11

4099653.264

37513938.330

34.18

12

4099653.264

37513904.146

143.40

13

4099796.587

37513899.561

25.25

14

4099821.828

37513898.860

62.93

1

4099884.719

37513896.774

五、土地调查现状:农用地2.0428公顷(其中耕地1.5224公顷)。

六、征收目的:公共设施和教育设施项目用地

七、补偿标准金额:片区地价标准2.7950万元/亩、总额85.6444万元,地上附属物补偿依补偿合同为准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批准文件下达后货币补偿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广武庄村集体

十、安置方式:安置费用支付村集体,涉及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按照补偿合同办理

十一、社会保障:以社保局测算补助标准,按照社保审核资料办理

十二、公告方式:粘贴

十三、公告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十四、公告地点:广武庄村委会公示栏。

十五、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地点在广武庄村委会。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水头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十七、复议诉讼权利: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吕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县自然资源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的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向交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水头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话:13835831134

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           话:15935831777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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