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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政办函〔2025〕14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5-07 15:50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政办函〔2025〕14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口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现将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交付于你们,望认真办理答复。

一、办理任务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对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分解表,进行逐件落实办理(具体办理任务见附件1)。

二、办理要求

1、明确职责。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责成专人具体办理,做到事项清楚、责任明确。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牵头单位要全权负责,协同单位全力配合,共同做好建议的办理答复。

2、制定方案。各单位要针对交办事项,深刻理解原案本意,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理的具体方案,全面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细化办理措施,于6月20日前将方案报回县政府办。

3、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三见面”:一是接受办理任务后,立即与代表见面,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和根本出发点;二是有了初步解决方案后再次见面,征求代表意见,尽可能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形成共识;三是形成正式答复件后,召开代表座谈会,让代表充分了解办理的全过程,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真正使代表满意。

4、调研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及相关领导要积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切实调动承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抓好督办落实。县政府办将适时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办理进度,对办理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

5、责任追究。对办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重答复轻办理”“只答复不办理”,特别是主观不努力,交办事项悬空的单位领导,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启动函询、诫勉、问责程序。

三、答复反馈

对代表所提建议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一事一答,答复函应按照规定格式行文(附件2),所有交办建议务必在2025年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形式,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办和提出建议代表本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代表不满意的,要限期重新办理。

附件:1.交口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分解表

      2.关于交口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的答复

              答复附件

             政府 11届6次会代表建议责任分解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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