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农组发〔2026〕3号
中共交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交口县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方案》已经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交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18日
交口县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方案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吕农办发〔2024〕1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十五五”农业农村工作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为指导,在入库项目的基础上,围绕县委、县政府“三优两区”战略和“三期六重”发展定位,按照“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优先政策落实和奖补、优先产业项目,优先开工条件成熟的项目),结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优先排序,拟定年度实施项目。
二、资金规模
中央、省、县级三级衔接预算资金共8951万元,其中,中央2547万元,省级1204万元、县级5200万元。
三、资金计划(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经与各乡镇及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拟定该2026年第一批次资金计划),具体为: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10个,计划资金7987.5万元。
2026年6个乡镇食用菌补贴项目7553万元。
2026年特色农业奖补项目234.5万元。
2026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00万元。
(二)乡村建设类项目2个,计划资金338.5万元。
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300万元。
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项目(第一次)38.5万元。
(三)教育类项目(“雨露计划”)1个,计划资金200万元。
(四)就业类项目(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2个,计划资金400万元。
(五)其他类项目(项目绩效评价)1个,计划资金25万元。
另外,2026年计划实施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拟计划待上级其他批次资金到位后,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逐步予以调整补齐。
四、资金使用要求
1.严格实行专账管理。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合同制、项目监理制和项目招投标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2.要切实履行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绩效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管理要求,注重绩效落实。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坚持督导检查。
3.要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衔接项目精细化管理机制,项目实施单位应将绩效贯穿于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全过程。
4.要做好项目和资金公示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将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做到项目实施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年度任务。
(二)强化绩效考评。项目实施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定期总结和量化评估,通过开展绩效考评,把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县财政局对项目绩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跟踪问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完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实行资金、项目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套取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