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将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互联网+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支付工作。
今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山西省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以来,各市精心组织、做好宣传、扩大定点、搞好服务,实现平稳运行。大同、运城、太原等市积极探索,开展了“互联网+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结算支付服务,累计已超过30万人次,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的政策规定,并作出工作部署。
《通知》要求
山西省经卫健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均可申请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的医保支付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门诊统筹和使用个人账户在线就医购药的医保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登录互联网医院就诊,医师通过网上问诊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开具电子处方,处方进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互联网医院或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线上或在实体门店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