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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2-10-11 11:15 来源:交口县财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一、本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分析形势,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侦察恐怖活动。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等工作。

5、负责并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机动车辆、驾驶人以及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国(境)外人员在坛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秩序行为的工作。

7、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技防工作,制定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县监管场所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

11、组织、指导全县禁毒工作;侦办全县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12、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宣传工作;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机关辅助人员队伍建设。

13、组织开展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5、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工作。

16、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17、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8、按规定权限,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口县公安局组建于1970年,至今已有50余年的历史。全局民警90人,事业人员29人,经费人员38人,2008年招录协警80人,一线人员69人,后勤人员55人,总计361人。设置有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管理大队、经侦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政工监察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查大队牌子)、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看守所(监管大队)、水头派出所、石口派出所、康城派出所、回龙派出所、双池派出所、桃红坡派出所、温泉派出所,共计19个

2、基层决算单位构成

7个基层派出所分别是水头派出所、石口派出所、康城派出所、回龙派出所、双池派出所、桃红坡派出所、温泉派出所;

3个责任区刑警中队分别是城区刑警中队、康城刑警中队、桃红坡刑警中队。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说明

交口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404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31万元,较上年(增长)23.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47.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31万元,较上年(增长)23.0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二、2021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说明

交口县公安局2021年支出4526.39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786.08万元,较预算(增长)21.02%。与上年相比(增加)487.85万元,较上年(增长)12.08%。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转移支付支出增加,武警专项经费支出,公安、看守所业务技术大楼2020年为借款,2021年纳入财政总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39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786.08万元,较预算(增长)21.02%。与上年相比(增加) 487.85 万元,较上年(增长)12.08%。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转移支付支出增加,武警专项经费支出,公安、看守所业务技术大楼2020年为借款,2021年纳入财政总预算 。

1、支出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283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51万元,较上年(增加)12.5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公用支出415.61万元。(2)项目支出168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38万元,较上年(增长)11.36%。主要原因转移支付支出增加,武警专项经费支出,公安、看守所业务技术大楼2020年为借款,2021年纳入财政总预算 。

主要项目是①武警专项经费60.70万元;②天眼100     万元;③车辆购置26.16 万元、中央疫情资金9.83万元、民辅警体检费39.9万元。主要是武警入驻因无账户,故资金由公安代管,公安、看守所业务技术大楼的费用支出。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0万元,较上年(降低)100%。主要原因2021年未按此科目拨付资金;(2)社会保障和就业     30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95万元,较上年(增长)58.64%。主要原因养老支出增加;(3)卫生健康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较上年(降低)3.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4)住房保障支出15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万元,较上年(降低)1.2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1)工资福利支出2506.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1.43万元,较上年(增长)27.5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调资;(2)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13万元,较上年(降低)7.3%。主要原因压缩开支;(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4万元,较上年(降低)29.32%。

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较预算(增长)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较上年(增长)0%。

三、2021年度结余情况

交口县财政局2021年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13.48万元,较上年(降低)100%。主要原因2021年结余年末财政全部收回。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85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29.85万元,较预算(增长)24.88 %。与上年相比(增加)40.86万元,较上年(增长)37.49%,主要原因案件增加,车辆购置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85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29.85万元,较预算(增长)24.88 %。与上年相比(增加)40.86万元,较上年(增长)37.49%,主要原因案件增加,车辆购置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量为2辆, 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25.97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25.97万元,较预算(增长)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97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报废车辆后采购新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8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9辆。与预算相比(增加)3.88    万元,较预算(增长)3.2%。与上年相比(增加)14.89万元,较上年(增长)13.66%,主要原因案件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与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较预算(增长)0%。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较上年(增长)0%,无此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交口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415.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41万元,较上年(降低)15.87%。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交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制定了制度办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做好绩效目标编报审核、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年初未对项目设置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交口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4辆(其中公务用车4 辆,执法执勤车15辆,特种技术用车5辆),车辆实有数59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车50 辆,特种技术用车5辆)。

2.房屋情况:

交口县公安局办公用房面积1614.8平方米,具体包

括:办公用房及公共服务用房等

3. 我单位除车辆及房屋外,主要资产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类资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开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市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第五部分附件

后附。

附件1:交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交口县公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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