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相关职责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严守森态红线,巩固我县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林场主要领导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落到实处。
一、研究部署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对全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进行督查检查,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二、负责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批范围进行严格监管,严禁越界破坏林地。同时每年进行林地变更调查,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确保林地保有质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逐年增加。
三、负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行政和技术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检疫检查和监测普查。
四、负责配合乡镇管好森林管护员,加强新造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监管,确保各项造林工程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林地开展巡查,对违规、违法破坏林地和林木案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