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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防汛应急预案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1-03 15:39 来源:水头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水头镇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交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汛期已至,为保障我镇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安全度汛,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

  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械)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近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小流域1小时、3时、6时、24小时临界雨量。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 ,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 橙色、 红色, 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 (暴雨气象预报) 、 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 、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 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分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1)。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二、预警警报方式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械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械水位,发布(橙色)二级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锣鼓号、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仍在持续时,或溪水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不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要求危险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乡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乡山洪灾害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三、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命令的人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路线。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以滑坡等地带。根据山洪灾害普查数据显示,

  3、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的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安置方式可采用投亲靠友、接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建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锣鼓号、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四、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每年都要对全镇人民群众,特别是对易发山洪灾害地区的人民群众利用广播、电视、公告等手段普及山洪灾害御防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村、到组、至户,做到人人皆知,增强防灾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做好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工作。

  (1)人员组织:镇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抗洪抢险队伍,负责辖区内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县级抢险队的增援。

  (2)资金准备:镇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抗洪抢险物资准备及灾民的生活安置。如遇特大自然灾害,可请求上级给予救济补助资金。

  (3)物资准备:镇均设物资储备库,常储备有汽油、柴油、编织袋、锄头、铁铲、手推车、账逢、衣被、净水设备、照明器具等抢除救灾、联系好代储单位及负责人。乡镇储备的抢险灾物资由镇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拨,县储备的抢险灾物资由县指挥部调拨。

  (4)车辆调配:发生山洪灾害时,镇政府及镇直属单位的车辆全部由指挥部调用,便于救护和接送受灾群众,情况紧急时可强征用和调配其它车辆。

  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二)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的地方住,要保证因灾伤灾民得到及时治疗。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五、山洪灾害防御前检查

  (一)保障措施

  山洪灾害防御前,对辖区域所有的度汛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采取群测群防的方式,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究、有险必报。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每一个居民宣传到位。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4.乡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三)山洪灾害防御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各级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驻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3.镇编制落实水库山塘防汛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4.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山塘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坝制度。

  5.暴雨天气,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居民做到日不入户,夜不入睡。

  6.山洪灾害重点防范区乡(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水库山塘防汛和山洪灾害避灾演练。

  7.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四)山洪灾害防御值班制度

  1.汛期(6月至9月),各级防汛办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

  3.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4.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5.凡国家防总、省、市、县委,省、市、县政府,省、市、县防指领导的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防办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和下达一致,不得推诿和拖延。

  6.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落实责任制

  1、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汛前,乡(镇)指挥部组织招开由乡(镇)领导、机关包村干部、行政村(居)行政一把手、重点部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防汛动员大会,传达落实县防办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具体防汛工作。乡(镇)对村(居)、村(居)对重点户签订责任书。

  2、“四包、七落实”岗位责任制

  (1)“四包”: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居)、村(居)干村包户、党员包群众。

  县领导包镇乡(镇)汛前,明确一名县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防汛工作;当出现险情时,包乡(镇)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乡(镇)领导包村(居)汛前,每个村(居)落实一名镇乡(镇)领和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该村(居)的防汛工作。

  村(居)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每个险村(居)至少落实一名村(居)干部负责防汛避险工作;老、幼、病、残、呆傻、孤寡等特殊群体,每人每户都落实一名党员具体负责转移工作。

  (2)“七落实”:落实避险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地点、避雨栅场所、抢险队伍、提前转移人员、报警人员。

  汛前,每个村(居)、每一户由谁负责,转移到哪儿,怎么走,什么信号、由谁发布都一一明确,落实到人。遇有情况,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

  乡(镇)村(居)均设有永久、半永久、临时性避雨栅(场所)和移动帐逢;乡(镇)、村(居)及居户签订接洽协议,要求在遇有大到暴说天气或连续降雨时,接待避险群众。

  为重点泥石流易发村(居)配备手摇报警器。对没有广播的行征村(居)配备预警设备(无线调频发射机等)。重点行政村(居)基本落实避险预警设备。

  对无法联系的自然村要求所在乡(镇)安排1-2名机关干部具体负责该村(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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