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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构简介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4-11 10:38 来源: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交口县林业局牌子。

一、主要职能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制定全县相关内容的规范  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级以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有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  、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全县地质工作和配合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参与全县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有证矿山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负责自然资源监察工作。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基层自然资源所(队)有关行政监察工作。配合查办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在本县域开展的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木采伐、运输核准后的监管,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直国有林场及森林资源。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十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按照国家荒漠化防治标准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获得许可后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核准后的监管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指导下,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撤销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申请,承担世界自然遗产  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国土、规划、林业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及相关林业产业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按分工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八组织实施并监督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等重大改革意见,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产业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九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股、土地开发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林草资源股、耕保生态修复股、监察管理股、不动产登记股、土地收储股、国土资源交易暨土地整治股、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地质信息测绘股、林草技术股、天然林保护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股、林草防火股、国营林场服务保障股

)下属单位

交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交口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琳  党组书记、局长

李生智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配合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政全面工作;统筹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各项事务。

张晓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分管规划和土地工作。

刘志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分管林业和草原资源开发工作。

张国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分管矿产资源、地质储量勘查、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安全生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负责驻村帮扶、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应急保障服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分管林草资源保护和行政监察管理工作。

成鹏如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分管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工作。

任俊平  县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张兰平  局长助理,协助局长和常务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工青妇、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三级联办审批、后勤保障和督查督导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纪检部门督办的重点工作。

四、办公地址、对外开放办公电话及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交警大队4楼

办公电话:0358-5422324

邮政编码:032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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