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住建发〔2023〕100号
交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依法精准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一、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安全责任落实(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党建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关于安全生产的学习纳入党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深刻理解“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基础建设(责任股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站、建管股)
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打击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审批监护执行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重点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易燃材料乱堆乱放、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
三是工地临时建筑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内临时建
筑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工人宿舍内一般用电一律使用36V低压供电,全面排查整治临时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或构件老化、损坏安全隐患情况。
四是建筑工地扬尘专项防治情况。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道路100%硬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最大限度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对大气的污染。
五是开展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强化建筑工程原材料管理,减少混凝土质量问题,杜绝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六是工程合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三、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安全事故,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责任股室: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中心)
一是全面宣传动员。在社区、住宅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及时更新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编制印发燃气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资料,提升社区居民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既有建筑(既有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2、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3、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电动车管理,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车实行集中停放管理,做好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4、按照合同约定对楼外立面、楼道外窗、广告牌及其他悬挂物等共用部位,进行定期防坠查和检查,5、加强和改进既有建筑(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高层的结构、消防安全监管。
三是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帐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四、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自建房领域安全稳定(责任股室:村镇股)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导致安全事故的,以及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组织乡镇管理部门、村“两委”等单位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及时整改。
三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各乡镇要组织专业力量对鉴定为CD级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展开集中整治,建立整治台账,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要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整治措施,结合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营(责任股室:燃气办)
持续推进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一是加强对非法充装、非法倒气、非法储存、“黑气瓶”、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快城镇燃气的规划编制,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的建立。
三是加强对燃气企业执法巡查。每月至少2次,同时不定期对燃气企业进行抽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燃气运输使用的安全。
六、开展市政运营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营(责任股室:市政股)
一是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值班通讯畅通,加强签到考勤,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保证险情、汛情及灾情及时、准确上传下达。
二是加大我县市政设施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无安全隐患。
三是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对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堆积物和淤泥进行清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消除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对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的农户进行教育,警示。
五是强化市政工作人员义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七、加强公园、广场营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股室:园林办)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值班值守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南山公园、东征文化广场配套设施安全巡查力度及防火期、防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巡查记录。
八、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城市综合执法队)
重点加强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整治。
九、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住建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痛下决心,严检查、严追责、严治理,真正把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和股室、站办主要负责人要明确任务清单,制定检查计划,做到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巡查考核,将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股室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拥有者和管理者”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依法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条例,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编制并落实年度执法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检查抽查、动态考核、标准化考评等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当场下达监管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下达执法建议书,并移送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罚,同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用严厉的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一线监管人员业务学习力度,让每一名监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会执法检查,能规范下达文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交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