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住建发〔2022〕80号
交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季
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方案
目前我县工程项目陆续开复工,为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春季复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和短板弱项,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杜绝监管盲区,严防漏管失控;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工地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检查方式
采取项目涉建各方主体自查,县住建局相关科室采用“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对监管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日至4月25日。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疫情防控常态
(1)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的备案和核酸检测备案,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2)严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和消杀,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门把手、水龙头、座椅、人员出入口等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杀。
(3)对进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工作台,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4)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更不得使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5)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认真做好工地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消杀防疫等工作。
(6)做好施工区管理。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二)加强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3、施工现场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编制、论证、备案,并制定演练计划;
4、深基坑(槽)的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及防护措施;
5、起重机械是否进行检测并合格;
6、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7、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施工现场采用彩钢夹心保温板的临时建筑是否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9、入场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
1、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封闭围挡,城市主次干道施工边界围挡高于2.5米,其余地区施工边界围挡高于1.8米<瓦灰色或绿植网固定并悬挂标语>;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或醒目标志;
2、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和加工区、作业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工地大门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和清洗设备,并设置沉淀池等,对出入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
4、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和集中堆放的砂石等散体物料、裸露土方必须堆放整齐、成形,用防尘网苫盖;
5、土方开挖一律采取散水喷雾降尘措施施工;
6、渣土运输过程中必须覆盖严密,不得沿途抛洒遗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要领导要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抓细抓实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开展检查。局相关科室要对本地区所有跨年工程和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台帐,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开复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复工;经整改到位,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复。
(三)严肃责任追究。局相关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核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应对责任单位依法处罚。
交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