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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度着力解决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的工作方案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7-22 16:53 来源: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及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局决定继续实施“着力解决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项目,切实用心办好民生实事,推动“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走深走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推动项目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2024年,我“着力解决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项目进展显著。在执法检查频次过多方面,从优化检查计划、科学设定检查频次、强联合执法检查等方面纠治执法检查过多过频问题,全年月均入企次数呈现同比下降态势。从深化隐患排查、强化行政处罚、完善全过程监督、落实督查机制等方面纠治行政执法宽松软虚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从开展专家帮扶、组织风险研判、强化执法闭环等方面纠治执法简单问题,使执法更加规范化、法治化。通过包容审慎执法、加强行政裁量审核等方面解决随意裁量问题,使裁量更加精准合理。

虽然2024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股室间、部门间联合执法不够经常、执法程序规范性不足、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质量有待提高等方面。今年我们将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之以恒下大力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坚决防止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切实增强培训效果

二、2025年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以解决涉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多重点,持续深化解决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进一步规范入企活动,落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程序,增强执法效能,指导企业开展精准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8月中旬前各类制度机制基本建立,10月中旬前取得明显效果。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频次过多过频问题工作措施:

1.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建立入企活动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每月收集汇总各业务股室入企活动计划,按照“非必要不入企、能合并的合并、能压减的压减”统筹安排执法检查事宜,协调加强内设机构间、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同级部门间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多头多层重复检查等扰企行为。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综合灾害协调股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2.规范入企检查活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举措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相关入企次数限定要求,实施“双报备一公告”“双监督双反馈”工作机制,规范入企监督检查等活动。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综合灾害协调股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3.控制执法检查频次。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类高危行业领域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累计不超过12次。对非高危行业领域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累计不超过6次。

矿山方面,煤矿依据《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按照安全保障程度从高到低确定为A、B、C、D四类,对B类煤矿每年累计不超过4次;非煤矿山方面,依据《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按照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划分为A、B、C、D四类,B类非煤矿山每年每矿累计不超过1次、C类非煤矿山累计不超过2次、D类非煤矿山累计不超过4次。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入矿巡查按照现有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周入矿不超过1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原则上与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入矿同步,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4.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每月设置不少于10日的企业安静期,除开展督导检查、调查核实考核巡查等需要依法入企检查情形外,安静期内不得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帮扶指导、调查研究。如有特殊情形确需开展,需主要负责人批准。待省、市出台新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综合灾害协调股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着力解决简单执法问题

1.严格编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合理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政府批准,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综合灾害协调股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梳理制定《交口县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名称、依据、主体等,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坚决避免随意检查、乱检查。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

完成时限:5月中旬前

3.提升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煤矿执法全面应用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使用执法系统开展,提升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安全监管专员要积极应用煤矿监管、非煤安全监管等APP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提高检查效能。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4.建立健全联络机制。选定4煤矿非煤、危化、冶金各1企业建立局“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联系点,及时跟踪了解入企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加强警示提醒,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推进问题实时整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综合灾害协调股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着力解决随意裁量问题

1.严格执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按照明确的检查领域、对象、事项等情形,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非现场检查等适用条件,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严控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2.依法实施柔性执法。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等三个清单,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原则,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3.统一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按照省厅通知,统一适用国家基准。办理煤矿行政处罚案件时,统一适用2024年6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理非煤矿山行政处罚案件时,统一适用2023年11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试行》附件中明确的裁量基准;办理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处罚案件时,统一适用2024年11月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开展行政处罚,严禁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罚款竞赛等任性处罚企业行为存在。

责任股室:执法分队、各行业监管股室配合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着力解决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

1.进一步压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工作十条措施,健全全员安全培训制度,按规定保障经费需求,严格执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等要求。严格执行省厅即将出台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四个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地方标准,督促企业用好地方标准和重点行业企业一线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落实“逢查必考”制度,采取调研检查、帮扶指导等方式,运用好“吕梁应急培训考核系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各行业监管股室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2.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内设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92号《安全培训机构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晋应急发〔2022〕21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定期开展对在我县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的抽查督查,对不满足培训要求的机构,暂停其在我县开展相关培训业务。

责任股室:人事教育训练股

完成时限:全年落实

三、方法步骤

项目实施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旬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审后印发实施。要明确整治措施、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底前股室按照整治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稳步推进。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中旬前)。11月14日前完成“听民意办实事”工作总结评估,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听民意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听民意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交口县应急管理局“听民意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宝平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永国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建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国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员:局办公室、各行业监管股、人事教育训练股、综合灾害协调股、执法分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斐同志兼任。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统筹推进实施,检点督促工作措施落实,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等。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调度机制。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各相关股室对项目进行“台账化”管理,每周汇总项目进展情况、相关数据、经验做法、亮点信息和典型案例等情况,每周三报送“听民意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会商研判。“听民意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各相关股室关于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推进整治措施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收到的举报事项、发现的涉嫌违纪等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强化工作统筹。要将“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实施与全力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整改等工作一体推进,统筹推动落实,务求工作实效,确保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四)加强宣传引导。相关股室要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安全环境。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企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强化社会监督,共同推进执法和培训正规化建设。

(五)全面梳理总结。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纠治突出问题,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听民意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总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对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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