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吕梁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2年吕梁市重点工程项目环评
“集中审批月”行动的通知
各经济开发区、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调度会精神,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决定开展2022年吕梁市重点工程项目环评“集中审批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重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二、行动范围
列入《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2022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中,属于市级、县级环评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保障措施
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时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重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机遇期、窗口期,主动出击、全力以赴、落细落实,确保按时圆满完成重点工程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任务。
(一)提供精准服务。对重点工程项目,各环评审批部门可为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单”(见附件2),载明对接联系人、服务措施等,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审批服务到位。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加快编制环评文件;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指导建设单位在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依法无需开展环评的,明确告知建设单位。
(二)深化改革创新。对需要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再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和技术评估的前置条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与总量指标同步办理制度;对公路、铁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行业推行“一本制”环评审批,在主体工程项目环评阶段将电磁辐射评价作为专题评价写入,在提升环评审批效率的同时,降低小微企业成本。
(三)简化环评编制。对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园建设项目,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共享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和产业园区的环境监测数据。
(四)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疫情期间,采用视频、函审等灵活的环评文件审查方式,在法定审批期限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建设内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扩建项目,按改扩建的工程内容确定环评分类,不得擅自提级或改变。
(五)守住审批底线。在重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中要严格把关。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要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规划;项目要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位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的,其措施要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要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对项目环评中已充分论证但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问题,应在环评批复中予以说明,并提出加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环评文件要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结论明确合理。
四、行动步骤
(一)全面启动“大起底”(9月1日-9月5日)
全面梳理2022年省级、市级重点工程项目中需要办理、已办理、正在办理和未报审环评手续的项目清单,形成台账(见附件1)。
(二)全力推进“大会战”(9月6日-9月30日)
对清单中的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开展“周调度”工作,各单位每周五15:00之前报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展情况,各经开区和离石区审批局报送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分局报送市局,最终由市行政审批局汇总以后向市政府汇报。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人,将名单与联系电话于9月1日分别报送市审批局和生态环境局。
吕梁市行政审批局联系人: 张倩倩 18636666833
电子邮箱:2733480283@qq.com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 张艳艳 18635833157
电子邮箱:llshpk702@163.com
附件:1.2022吕梁市重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吕梁市重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
3.2022年吕梁市重点工程项目环评审批调度表
4.吕梁市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5.2022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