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本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五)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七)负责家庭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家庭人口政策。
(八)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县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县健康扶贫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四)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十五)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九)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交口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综合医改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2.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简介
交口县卫生健康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履行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生育政策,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卫健局五层。
办公电话:0358-5422382,邮政编码:032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春夏15:00—18:00秋冬14:30—18:00)
三、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白立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局机关全面工作。
王佳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层公卫监督、人口和家庭发展、健康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
马运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疾控监督股、医政股。
四、单位所有内设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管理党建工作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行业单位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县级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干部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办有关信访事项。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二)医政医改股。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的落实,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疾控监督股(基层公卫股)。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接种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卫健委拟订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及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
五、单位所有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交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隶属于交口县卫生健康局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等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检查、考核与评价。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对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夫妇孕前优生免费体检。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进行检测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提供包括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负责本辖区的药具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358-5427800
办公地址:交口县云梦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春夏15:00—18:00秋冬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