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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机构简介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6-30 17:00 来源:交口县统计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配合市局完成县域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负责对县域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

(三)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县开发区在地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体旅游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收入、科技创新、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组织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县域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配合市局组织协调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执法证考试。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局为正科级单位,共有编制16名,设局长、副局长各1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0名。我局现有在职人员42人。在职人员中:行政人员有3人,事业人员12人,经费人员27人。其中驻乡镇人员4人,驻企人员16人,局机关人员21人,驻村工作队3人。我局共有党员25人,其中:离退休党员8人,在职在岗党员17人。

办公地址:山西省交口县青城大街小双子楼2号楼8楼  

办公电话:0358-5426988 

邮政编码:032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8:00)

三、领导情况

(一)局长:丁文玉  主持全局工作。

(二)副局长:郭燕红  分管全局各股室工作,同时协助局长做好各项随机工作。

四、单位内设机构基本信息

(一)根据我局“三定”职能职责和县编办要求,目前我局内设“一办三股”,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综合股、法制股、业务股。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交口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为副科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信访、综治、工会、车辆、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草拟全县、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通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承担全局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机关责任制考核。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负责全局的党建、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 

综合股: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法制股: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依据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业务股: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县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二)交口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

1、承担全县各种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及抽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的宣传、培训等工作,进行普查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对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开发研究、分析,指导乡(镇)普查工作;完成市统计局和县人民政府布置的相关普查工作; 

2、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更新,承担全县社会经济统计地理信息库建设,定期更新全县“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调查单位库、样本单位库; 

3、承担全县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准四上”调查单位发现、跟踪、培育的月度监测工作; 

4、承担全县开发区的统计指标体系、标准体系、调查体系制度的建立,组织开展开发区统计人员的培训、管理,负责开发区与县域统计对象的划分与认定,对开发区统计调查、统计核算、统计资料管理等进行指导; 

5、开展本辖区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和经营的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承担农村基本情况调查、农村收入、支出情况调查、居住情况、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人口与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及有关专项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7、负责农业经济核算,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研究,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向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咨询建议,发挥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整体功能; 

8、承担全县的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对基层调查员的业务知识和调查技能培训,建立、轮换调查网点和抽取调查样本户; 

9、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县新农村建设、农业生态服务价值、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全面实现小康进程等统计调查与监测工作; 

10、承担全县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11、承担全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12、承担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13、承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评价工作; 

14、承担地方重要统计数据的补充抽样调查工作; 

15、整理核实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 

16、对县域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开展综合分析和提交监测评价报告; 

17、开展统计实践活动研究,推广统计科研成果; 

18、开展交口县经济社会状况、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调查研究报告; 

19、组织收集、管理统计资料有关文献,开展统计资料文献服务,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统计信息的查询; 

20、承担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统计舆情监测、编报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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