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部门政策文件

交民人发〔2026〕43号 关于印发《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6-25 17:33 来源: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民人发202643号

关于印发《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持续巩固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深入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2026年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深入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管理、资金使用、供需匹配、政策落地、权益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深剖问题症结、狠抓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实现养老服务行业行风重塑、基层治理效能提升、老年群体切实受益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问题

1.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重点整治养老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间顶棚和内墙、外墙、屋面采用非不燃或难燃材料,老年人居室使用非不燃性实体墙分隔,房间隔墙未从地面分隔到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未按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停用失效,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未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劣质电器产品;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管理不到位,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在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吸烟;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和日巡查、月检查制度不落实,堵塞消防通道,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率低且能力不足、养老机构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县消防救援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

2.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重点整治养老机构食品卫生不达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供餐、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原材料采购使用不合规、食品留样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恶劣、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设置不全或未正常使用;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推动建立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领导陪餐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卫生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市场监管局

3.养老机构建筑安全问题。养老机构建筑设施鉴定属于 C、D 级危房或经住建部门研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违规收住老年人;养老机构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擅自投入使用或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违规改扩建,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队、县行政审批局)

(二)养老服务资金项目问题

1.虚报冒领运营补贴和供养资金问题。着力纠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应发未发,或者发放不达标、不及时;虚报床位、入住老年人人数,骗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虚报集中供养特困人数,冒领特困供养资金,虚开发票、虚列开支,挤占挪用套骗特困供养资金等问题。纠治错发高龄津贴、养老保险、虚报冒领运营补贴和供养资金、适老化改造价格虚高等问题,解决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保险等未按规定发放或错发问题,推动解决老年人各项补贴数据共享和动态核实机制不落实问题。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财政局

2.适老化改造价格虚高问题。着力纠治适老化改造补贴对象资格认定审核不规范,资金发放不精准不及时;违规插手干预适老化招标采购,改造验收走过场,对改造施工单位监管不力;虚报工程量、虚报价格、谎报服务次数套骗补贴等问题。推动解决适老产品消费补贴不落实问题。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财政局

(三)养老服务供需匹配问题

1.农村养老条件差难题。推动解决农村独居、空巢、失能、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运营补贴足额到位;强化运营监管,对运营质效不高或停运的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分类施策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推动其规范运营,对确无运营条件的,有序退出。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财政局

2.深化养老领域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做好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工作,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互动研讨、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补政策,确保应发尽发。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财政局)

(四)养老服务政策落地问题

深入推动落实养老机构惠民政策落实。对养老机构使用水电气暖执行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切实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对不落实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单位,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管理办法》,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养老服务设施 四同步政策不落实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到位、移交及时、运营规范。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县行政审批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五)侵害老年人权益问题

1.深化侵害老年人权益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入住老人粗暴对待、歧视、虐待、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友善、敬老的养老服务氛围。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

2.私域直播坑骗老人。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及以提供  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为幌子等以老年人为对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警惕利用私域直播坑骗老人、诱导老年人消费、夸大渲染保健品功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引流等问题,重点将养老机构私域直播平台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及时处置违规问题;开展养老机构灯下黑现象整治,对无登记、无备案、处于监管盲区的黑机构依法取缔,推动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净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责任单位:民政和人社、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

3.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严厉打击惩处不法中介、不法人员违规代办养老保险补缴业务风险隐患以及借养老保险补缴诈骗犯罪。加强补缴业务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进一步规范补缴业务审核流程、证明材料等,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县公安局

三、组织领导

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股室、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对照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改;推动落实相关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解决堵点难题、完善制度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收集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线索;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李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民政和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民政和人社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玲容  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直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分管领导

:  王俐方  县民政和人社局社会救助事务股养老负责人

直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

股室、中心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室与具体责任人,建立协同联动、闭环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督办,确保整治任务落地见效、不走过场。

(二)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问题移送机制,民政、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对整治中发现的跨领域、跨行业问题及时会商研判、联合处置,杜绝推诿扯皮、监管真空。

(三)从严督导问效,巩固整治成果

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转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及时移送快处,营造清廉氛围

各相关部门在工作推动中,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快速查办;发现有公职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执法搞变通、履职敷衍塞责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