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63号)、《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11号)和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晋疫控发[2022]45号)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县匹配资金。
3、补助对象:按照“谁出来补给谁的原则”补助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和自行专业处理的大型养殖企业。
4、补贴范围: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扩大到其它畜种。(牛、羊、鸡目前处理只有市级补助资金)
5、申报程序:通过牧运通无害化App 申报,并准备相应佐证纸质资料。
6、政策咨询电话0358-5422427。
7、受理单位:交口县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月末申报、季末汇总、年末上报,次年补助资金。
9、监督渠道:交口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