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信发〔2022〕22号
交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近期,省内连续发生局部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经营运行,根据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吕工信合作字〔2022〕32号)要求,结合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防控意识,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克服侥幸心理,对本企业当前防控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对防控隐患再排查,防控重点再明确,加强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宣传培训,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坚决防止因局部防控不力发生疫情。
二、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测温验码、看行程、查核酸报告(省外来厂查48小时核酸和落地核酸)、消杀、物资储备、隔离观察室这些必备措施缺一不可。企业进出人员排查实行日排查报告制,既要排查外来人员,更要排查本厂职工外出返岗情况,要建立台账,日排查,日报告。重点加强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进出管控,红码、黄码人员严禁进厂,发现红、黄码人员后,立即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室或空旷场地留观,不可让其自由行动,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发现带*码运输司乘人员,要做好防护,严格按流程查验并研判其行程,提倡不接触式交接作业。重点加强企业职工外出返岗管控,企业职工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建立统一台账,企业要提前掌握职工外出时间、行程路线、目的地、所办事项、接触人群、返回时间等信息,职工返岗前要提前报备,经企业防控部门审核研判同意返岗后,方可入厂返岗。企业职工非正常赋码情况要在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企业疫情防控部门,经企业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报告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解码。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自查督导,常态化开展本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督导,企业疫情防控部门要加强与门岗、后勤、原料、销售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按县防控办要求,结合本企业特点,细化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警示、纠正、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和漏洞。
交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