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公安局 > 部门政策文件

交公发【2023】75号 关于印发《交口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9-19 17:25 来源:交口县公安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公发【2023】75号

印发《交口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交口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27日

交口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优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交口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委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围绕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切实提高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蓝佛安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转变公安机关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提高公安民警履职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法治服务,提升涉企行政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安定和谐、有序竞争、公平正义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公安力量。

三、任务分工

(一)强化“一网通办”应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按照全省公安机关在线政务服务和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依托吕梁公安“一网通办”平台,突出涉企主动服务和精准服务特色,及时公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严格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政务事项动态化、精准化、规范化管理机制,强化各警种各部门对“一网通办”平台的应用支撑保障能力,做好门户网站管理和群众留言答复办理工作,为我市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网上公安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便民服务在线办公室

落实单位: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民爆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

(二)开展联企服务活动,打造高效闭环服务。常态化开展入企联企服务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机制,通过走访调研、组织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详细了解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情况,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围绕诉求有人听、问题有人管、结果有反馈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常态化服务对接机制和企业诉求维权机制,形成对接、受理、处置、督办、反馈的有效工作闭环。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级涉企服务保障。持续深化户籍制度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完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等措施,明确精简事项,制定办事指南,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法治服务。对企业员工需出国(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等紧急商务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提供预约加急办证服务;对引进国际友城人才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即来即办,适当放宽友城外籍人员在交停居留时间,为需要紧急出境的国际友城外籍人员提供签证证件加急办理。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四)净化企业周边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持续深化企业周边治安清查整治,综合利用传统巡逻防控和高新技术手段,排查发现治安隐患,督促严格落实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提升联防联控工作质效,净化企业周边环境,维护企业和经济园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五)严惩涉企违法犯罪,营造安全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金融放贷领域、涉新型网络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插手征地拆迁、破坏企业生产经营、阻碍建设施工、盗抢企业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紧盯食品、药品、生产生活用品等民生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有力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牵头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食药侦大队、经侦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紧密依托云端打击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涉企犯罪研判深度和打击力度。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讨债、民间非法放贷、“套路贷”、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坚决做到“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侦破”,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金融业发展具体措施,为金融行业量身制定法律服务产品,提供精细化法治服务。

牵头单位:经侦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七)加强产权刑事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山西省产权司法保护2023年行动计划》《吕梁市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023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诽谤、侵吞霸占财产等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三年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面提升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严厉打击侵犯我县名优特色品牌权益犯罪,坚决保护交口地方特色品牌形象,以实际行动守护企业家恒产恒心。

牵头单位:食药侦大队

落实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

八)开展涉企案件评查,深化执法质量监督。持续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对企业反应强烈、可能存在执法司法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以及一线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财物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以执法监督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法制大队、审计处

落实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食药侦大队等执法办案单位

(九)清理涉企积案挂案,助力企业“松绑减负”。按照省厅和市委政法委要求,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全面摸排超期未结涉企案件底数,对久立不结的积案挂案,逐一建立台账,准确把握涉企经济犯罪积案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导,积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对涉企积案挂案全面清理攻坚,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经侦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十)长期坚持刀刃向内,塑造公安新风正气。通过公安部案件系统“企业诉求平台”、12389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网通办”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受理企业诉求问题。开展纠治公安民警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反映公安机关及民警有案不立、有访不接、压案不查、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使用强制措施、违规插手过问案件、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涉企问题线索,县局要组织核查,一经查实,坚决整改整顿,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及时开展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新时代公安民警人人守护营商环境的新风正气。

牵头单位: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信访科

落实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食药侦大队等执法办案单位

(十一)强化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内容,依托主流媒体和公安自媒体平台,通过短视频、政策解读、网上联线等形式,深入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具体举措,发布涉企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等相关稿件,加大对专项活动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知晓度,着力展示县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为持续创优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宣教科

落实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食药侦大队等执法办案单位

十二)简化车辆登记手续,便利群众办事出行。对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实行“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为二手车交易和群众办事出行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十三)完善公交优先政策,提高道路利用效率。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根据公交车班次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在保障公交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在专用时段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落实单位:县局各部门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虎兵

常务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锁平

副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其他成员

成员单位: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食药侦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民爆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办公室、便民服务在线办公室、督察大队、审计、信访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法制大队,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张锁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厅、市委、县委政法委关于2023年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深刻认识良好营商环境对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进一步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扑下身子开展调查研究,周密部署,科学实施。各牵头单位领导要亲自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盯办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局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创新思路举措,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设立公开投诉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企业和企业家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执法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指导、对症施策,限时反馈、限期整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及时梳理反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各部门要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清单,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6日前书面报送县局法制大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