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发【2023】54号
关于印发《交口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
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现将《交口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31日
交口县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倒查
工 作 方 案
为有效解决我局涉黑涉恶线索重复举报、核查质效不高问题,确保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排查整治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真正使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全面形成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全局线索核查的质效,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线索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涉黑涉恶线索倒查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虎兵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由秉雄同志任副组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文博、副大队长陈玉平、扫黑办全体民警为成员。
三、整治目标
通过线索倒查工作,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和纠正,解决群众重复举报线索久拖不决的问题,切实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和核查民警的思想认识,加强压力传导,规范线索核查程序,督促核查民警确实做到全面阅卷、回访被害人(举报人)、询问办案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坚决防止核查超期、结论不明确的问题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一)领导干部对涉黑涉恶线索倒查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
(二)办案人员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没有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倒查;
(三)结论依据不充分、存在漏罪漏犯等问题;
(四)没有了解被害人(家属)、举报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没有了解清楚团伙关系、幕后主谋,没有彻查背后的潜藏势力、依附关系;
(六)没有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拓展线索、收集证据;
(七)线索核查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五、倒查措施
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倒查共分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坚持边查边整边改,坚持真查真改,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统筹协调推进。
(一)全面查纠问题。
1、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要对2021年以来核查的黑恶线索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梳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对梳理出来的重要问题线索,要逐一汇总登记造册。
2、开展内部倒查。向督察、信访等部门调查了解常态化以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甄别排查,深挖线索核查过程中的问题。
(二)全面整改落实。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1、能当下整改的,要立行立改。
2、对不能及时整改的或需要持续整改的,要制定出方案,提出解决的步骤,制定出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责任到人,限期推进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线索核查机制,使线索受理、研判、转办、督办、上报、归档等工作闭环运行,有力有序推进线索核查办理工作,切实提升线索办理质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
(二)细化整治措施。全局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涉黑涉恶线索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督促做好工作。
(三)深化线索排查。全局相关部门要对照倒查重点内容,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梳理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办理中涉及涉黑涉恶线索核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存量问题清理到位。
(四)构建长效机制。全局相关部门要畅通群众正常反映问题渠道,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办理、反馈力度,进一步畅通执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剖析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及时把整治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预防、整治制度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长久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