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发【2022】60号
关于印发《交口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现将《交口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您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3日
交口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忠实履行公安机关新时代使命任务,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尽快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挽回群众损失,净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网信办、民政局等成员单位的合作,强化公安机关内部警种协作,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宣教等专项治理,推动源头治理,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理财”、销售“养老产品”、发展“养老事业”、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老年婚恋、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提拔、取保等为名实施的诈骗以及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违法手段骗取老年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职责分工
刑侦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负责接收并分类转办省厅、市局、县局及县直各单位转办的举报线索;专项行动线索核查情况的汇总、整理、上报;全县重点案件的督办;研判2017年以来全县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开展线索核查、调查取证、专案侦查、缉捕犯罪嫌疑人、侦控打击等各项工作。
治安部门:负责从治安管理、社会面排查等方面,加强对相关情报线索的搜集核查,做好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强化重点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销售养老保健产品、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销售养老医疗器械的门店进行大清查,及时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网安部门:负责对重点网上线索和对象开展技术侦控、研判分析、定位抓捕;挖掘和提供情报线索;开展现场电子数据勘验,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恢复、采集与分析;加强网上舆情管控。
技侦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和案件调查情况挖掘线索,开展电子轨迹分析、调取通讯数据、定位抓捕等。
指挥中心:负责梳理近三年来的警情信息,发现涉养老诈骗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推送刑侦部门。
经侦部门:负责梳理2017年以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等案件;督办未破的涉老案件、协助其他成员单位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水等信息,为案件侦办提供支持。
食药部门:负责梳理2017年以来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药、劣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督办未破的涉老案件;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相关企业开展大清查,及时发现相关线索予以打击。
法制部门:负责研究解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员诈骗违法犯罪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为案件侦办提供法律支撑。
宣传部门:负责通过案例宣传的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了解相关诈骗手段,提高群众防范此类诈骗的意识;及时公布并畅通涉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引导和关注社会舆情。
五、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线索搜集。利用大数据手段对近三年以来全县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已破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对未破案件线索开展深度研判;会同相关警种在全县老年群体中开展全面摸排,力争从中发现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并开展集中汇总研判,扩线深挖,确保一查到底。
二是强化线索核查。对市公安局下发的线索,需建立工作台账并对线索第一时间落地核查,核查结束后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线索核查实行兜底制度,不得将相关线索交由本级以下部门开展核查,线索核查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涉及线索管辖权移交的最长不超过2个月,每个线索移交次数不得超过1次;线索核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禁止泄露工作秘密和举报人信息,对于线索核查进度慢、核查结果不准确、群众反馈问题不落实以及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现象的将严肃问责。
三是强化案件侦办。对现发案件要快侦快破,积案要逐起分析研究,制定侦办方案,重大疑难案件刑侦部门要及时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
四是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五是加强防范宣传。要把宣传防范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开展多角度宣传,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定期发布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具体作案手法,尤其要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宣传,讲明严重危害,不断提高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牵头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副局长由秉雄任组长,县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技侦大队、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法制大队、宣传办为成员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县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李文博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
二是形成打击合力。县公安机关要在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及时发现线索、及时打击处置,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彻底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要抓好职责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机制,会同其他成员单位一道,切实打好惩治犯罪、规范秩序、部门联动整体战。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对敏感案件,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积极妥善做好调查处置和舆情导控工作。对专项行动中相关案件的报道,要逐级报批,严防引发炒作。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统筹调度,明确专人掌握汇总情况,每半月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线索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