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发改发〔2023〕52号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实施〈交口县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的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交口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交安发〔2023〕3号)及市对应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俊峰
副组长:宋福喜、蔡建国
成 员:任朝明、王宏雄、刘晓强、武明红、尉文业、任翠青、尉金花、田蓉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晓强担任。
二、责任分工
宋福喜: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与城建部门配合)及粮食领域安全生产。
蔡建国:负责煤炭企业及洗选煤企业的安全生产。
任朝明: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及新能源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督促指导电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负责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汇总和统计,并及时上报。
三、专项行动内容及任务
我局2023专项整治行动内容紧紧围绕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市行业部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管理、监管职责,按照部门层面责任清单,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监督和指导经营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并按有关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层面落实责任清单,严格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本专项行动从4月25日至12月底结束,县局各相关股室按全县行动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全局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和执行行动方案,对照方案制定的责任清单,全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等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压紧落实,提高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县安委办关于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