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办发〔2023〕24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农村问题户厕整改及新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县农村问题户厕整改及新改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县农村问题户厕整改
及新改厕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吕农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全县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按照全省“今年问题厕所清仓见底、基本整改到位,明年轻装上阵,2030年基本完成,再用5年时间巩固提升,2035年高质量完成”的总体要求,2023年集中力量抓好问题厕所整改,新改厕工作根据实际和模式适宜情况,根据群众意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追求改厕数量,健全运行管护体系,确保不产生新的问题厕所。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农村问题户厕整改
对全县2013年以来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摸排整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厕所全面整改,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等规范要求,达到卫生标准。
1.立行立改问题。对闲置不用或挪用、破损影响日常使用、影响生态环境,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户厕,列入立行立改范围。
闲置不用问题。建好闲置不用或挪作他用的,摸清闲置原因,与群众充分沟通商量,尽快用起来;
老厕屋未拆除问题。新厕建成使用后,老厕屋未拆除的,督促农户立即拆除老厕屋或改变用途。
厕屋厕具问题。对厕屋破损、门窗缺失损坏、水管破损、坐便器缺失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换,保持厕所能正常使用;
粪池泄露问题。对粪池污水有明显泄露的及时进行防渗漏修补,化粪池盖板未密封或破损、缺失的及时更换,粪污外溢的及时清掏;
环境卫生问题。厕所环境卫生较差的,督促农户及时打扫,保持厕屋干净卫生;
整改时限:8月底前完成整改
2.限期整改问题。对问题较为复杂,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入限期整改范围。
厕屋厕具问题。厕屋缺失或不适宜使用的,尽快落实施工人员按标准改造,厕具缺失或损坏,如便器、冲水设备及洗手设备等,尽快购置安装到位,确保能正常使用;
排气管问题。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管的,重新设计增设;
用水问题。对于水冲厕所,没有上水或水压、水量不足,没有配备储水设施等的,采取接通自来水、安装水箱等方式解决;
粪池问题。化粪池(如三格、双瓮)、储粪池缺失或损坏,过粪管、清掏口等安装不规范、口径过小粪污清掏困难、渗漏或溢出,或直排到开放环境或水体、污染环境等的,尽快落实施工人员按标准维修改造。
整改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
3.长期整改问题。确因技术模式不适宜、群众不接受等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长期整改范围。对长期整改的问题厕所,要明确整改计划和时间节点,力争“十四五”末整改到位。
技术模式问题。对寒冷缺水等因技术模式不适宜造成的问题厕所,在充分论证、试验示范的基础上,采用粪污集中处理(包括户端卫生改造、粪池防渗、粪污清淘转运、大三格集中无害化处理)等能够有效解决防冻问题的模式,分年度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
整改时限:2025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4.市通报的2018年、2020年列入省市问题库的238座问题厕所,各乡镇要明确底数,建立台账,完善资料,确保年底前全部销号。
问题厕所整改补助资金每户不超2000元,由各乡镇组织编制问题厕所整改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组织实施。整改完工后,各乡镇组织村级初验、乡镇复验,报县农业农村局审验,审验合格后按分类分项分价核算进行补助。未经新建验收以及在质保期内的问题厕所不予补助。
(二)启动实施新建厕所
1.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各乡镇要充分征求农户意愿,有改厕意愿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改厕模式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选择简单实用、成本始终、技术成熟、运维费用低、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气候适宜、有供水保障的,建设三格式、粪污集中处理式等微水冲卫生厕所;寒冷缺水的,试验推广卫生旱厕,技术模式至少要经过一个运行周期试验,成熟后实施。新改户厕要退街进院、建新拆旧,与村容村貌相协调。各乡镇组织编制新改厕方案,报县农业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参照技术模式要点附后)。
2.强化全程质量管控。一是严把产品质量关。各乡镇实施的改厕产品要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证明文书。二是严把施工监督关。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建立由乡镇主管,第三方监理和村委会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县农业农村局参照省、市《部分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模式要点》,下发我县的部分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模式要点标准。各乡镇政府制定完善验收办法,验收办法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各乡镇政府严格按照验收程序组织村委会和农户代表联合逐村逐厕验收,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验收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审验。
3.强化改厕资金保障。新改厕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由农户自行实施的,按实际工程量先建后补。同时按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以奖代补,9月底前完成奖补1000元,10月底前完成奖补800元,11月底前完成奖补500元,原则上新改厕资金每户不超3000元。对于老弱病残以及无条件实施的农户,由乡镇代为实施,每座补助资金不超4000元。工程建设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赈发〔2021〕121号)文件要求,简化农村厕所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完善资金使用情况等公示制度,确保农民知情权。
4.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合理布局乡村建设维修网点,每1500户至少配备1辆抽粪车,因地制宜布设数量较多且容量较小的粪污处理或储存设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鼓励自主筹资筹劳,做好农村户厕、公厕的建设和日常维护。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民和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开展包括改厕及管护在内的村内民生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提供便捷、经济的管护服务。鼓励将厕所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卫生评比“红黑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规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用得满意、用得放心。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改厕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将农村厕改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专班、确定专人负责,将施工、指导、监督、验收贯穿始终,坚决杜绝形成新的问题厕所。对于改厕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连续通报2次的由县主要领导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改厕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予以追责问责。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要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奖补结合、注重实效”原则,对改厕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农村改厕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真正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导考核。各乡镇要加强对改厕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验收要做到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在工程结束时,验收基本完成。对整改验收合格后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前后图片等情况建档立卡,实行台账化管理。同时建立电子档案,验收合格后报县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在信息平台上销账上报。县农业局将组织开展“四不两直”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动农户参与。各乡镇要组织制作改厕“明白卡”,向有改厕计划的农户发放,发放率要达到100%。“明白卡”明确改造技术模式、施工内容、资金补助标准、管护责任划分、管护方式等,进门入户做好解释沟通,做到施工前后“双确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农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交政办发〕24号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农村问题户厕整改及新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