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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6:12 来源: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机构职能与政策文件解读稿的通知》,现将我单位的机构职能信息报送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粮食局和县能源局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 

  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3.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6.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县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8.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9.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12.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市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14.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对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 

  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18.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县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23.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24.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26.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 

  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27.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28.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29.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0.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31.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32.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3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02年前为交口县计划委员会,2002年5月由原交口县计划委员会和交口县物价局合并为交口县发展计划局,2004年11月至今为交口县发展改革局,2019年3月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加挂县粮食局和县能源局牌子。交口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地址为: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对外公开的电话为:0358- 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三、单位主要领导的职务及分管工作 

  因机构改革,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发生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明确和调整,具体如下: 

  赵  刚    发改局局长  全面主持发改局工作。 

  梁  效    发改局副局长  分管粮食行政管理工作。 

  王宏雄   发改局副局长  分管煤炭行业管理相关工作,下乡扶贫工作。 

  任朝明   发改局副局长  分管政府定(调)价、价格认证,电力、天然气(煤层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节能减排、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以工代赈项目和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管理、安全、扫黑除恶工作。 

  晋  晖   发改局副局长  分管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公车改革,信用信息、诚信体系建设,环保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务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四、单位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 

  (一)内设机构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4个内设股室,即综合办公室(党建办)、产业办(行政审批股)、粮食行政股、能源办。各内设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1.综合办公室(党建办)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印签、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建设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预决算以及机关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 

  负责以工代赈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实施本县享受西部地区开发优惠政策。 

  负责单位党的建设。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产业办(行政审批股)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权限内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价格调定项目审批等;负责国家、省审批项目的初审、上报,其他股室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责。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 

  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衔接平衡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计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负责煤层气(天然气)行业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层气(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主管全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油气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处理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保护义务,指导、监督油气管道企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依法查处危害油气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四气”建设项目的初审、上报、实施与监督管理;负责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为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县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管理,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关事宜(城市棚户区);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研究全县产业转型、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县关于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有关内容;组织有关方面审查推进产业转型、生态修复、民生改善、城乡统筹等重大转型项目,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转型综改试验工作。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全县的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重大布局性项目提出建议。负责工业及高新技术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村城镇化建设、农业产业化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农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负责管理国家及省、市定价的商品价格,按照商品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的工农产品以及其它重要商品价格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和地区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平衡、衔接接壤地区主要商品价格水平,协调、仲裁商品价格争议;对粮食、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风险基金和储备商品的使用提出建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负责全县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成本调查工作,发布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农村大集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定(调)价(费)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修理业的差价率、评审等级标准;拟订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政策和措施,以及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的收费标准。 

  3.粮食行政股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轮换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建立县级储备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级储备粮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粮食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和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产销合作和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县投资和财政性投资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县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县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放心粮油”工程实施建设。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所属储备单位安全储备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 

  4.能源办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管理。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县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煤炭质量管理。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县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行业标准。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 

  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县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拟订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单位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 

  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有2个,即价格认证中心、信息中心。派出机构有1个,即成本调查队。各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如下: 

  1. 价格认证中心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认证中心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为有关国家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接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和其他设计价格的事务性工作。 

  2.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检测、预测、发布。配合省市 

  有关部门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收集各类经济信息,为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微观经济专项趋势预测。利用网络平台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3.成本调查队 

  办公地址为交口县云梦街与龙泉街交叉口西150米县政府大楼一层,联系电话为:0358-5422414,邮政编码为:032400 。主要职责如下: 

  研究拟订本县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成本调查等工作规划。研究提出本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施成本监审的办法和成本监审目录。研究制定政府定价成本的构成项目、核定方法和标准。组织实施政府定价过程中定调价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组织对本县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和供求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对重要商品成本的调查。接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求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组织本县成本监审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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