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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6:05 来源:交口县公安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交口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管理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 

  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 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单位简介: 

  交口县公安局组建于1970年,至今已有30余年的历史。全局核定编制110人,其中在编在岗民警110人。多年来,交口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团结一致,率先垂范,全体公安民警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交口县公安局位于青城大街9号,联系电话5423733,邮政编码:032400. 

  三、单位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政工股 

  1、部署并开展全局公安队伍建设; 

  2、负责进行警衔的日常管理; 

  3、承办人民警察录用的有关手续,实施对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学习、业务培训; 

  4、负责工作、人事、党务、计生、责任制考核等项工作的实施。 

  5、负责公安工作的对外宣传,收集工作资料、成人自考、函授教育的组织。 

  联系方式:5424758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七层 

  邮政编码:032400 

  (二)办公室 

  1、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当好领导参谋; 

  2、搜集、分析、上报各类公安信息; 

  3、承办公安局的日常会务,审核并起草重要综合文件和会议报告; 

  4、负责上传下达、公安统计、印章管理、文电收发、转办和档案管理工作,严禁丢失和泄密; 

  5、负责全局财务管理、信通网络以及后勤等警务保障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随机任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七层 

  邮政编码:032400 

  (三)信访科 

  1、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2、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向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 

  5、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6、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的信访工作; 

  7、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8、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一层 

  邮政编码:032400 

  (四)指挥中心: 

  1、负责全天候受理报警、求助,指挥调度处警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2、负责受理群众向110对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作好登记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协助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案件)处置预案; 

  4、指挥调度本县重大设卡、堵截、协查、通缉等紧急活动;并做好各警种的统一指挥调度工作; 

  5、具体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确保联动工作有序高效运作; 

  6、负责对接处警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为情报中队提供预警信息; 

  7、负责对各单位处警工作的检查、指导、通报。 

  8、负责案(事)件、灾害事故等情况的统计工作。 

  9、负责对省厅短信回访中回复不满意、其他的报警人进行电话回访,每月5日前将回访情况上报市局指挥中心。 

  10、负责密码电报工作 

  联系方式:5424110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十层 

  邮政编码:032400 

  (五)法制大队: 

  1、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 

  2、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3、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4、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5、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6、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7、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8、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五层 

  邮政编码:032400 

  (六)警务督察大队: 

  1、对本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进行现场督察; 

  2、组织实施开展警务评议工作; 

  3、核查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初审核查、立案和调查; 

  4、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032400 

  (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1、国保大队负责组织侦查、处理所辖地区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线索; 

  2、打击、取缔反动会道门、邪教、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查禁非法出版物,防止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敌对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3、及时收集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社情、政情动态; 

  4、加强对秘密力量的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5423326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五层 

  邮政编码:032400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预防和打击全县经济犯罪工作; 

  2、全力开展和建设全县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网络; 

  3、负责承办上级公安机关、政府督办的案件; 

  4、负责组织办理影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 

  5、建立与金融、税务、工商、审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从中发现犯罪线索,预防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犯罪案 

  6、抓好经济犯罪基础业务建设,加强对经济犯罪工作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7、负责与外地公安机关之间协作工作; 

  8、办理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5423047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三层 

  邮政编码:032400 

  (九)治安管理大队 

  1、负责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派出所等级评定; 

  2、负责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 

  3、查处治安、行政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 

  4、负责指导派出所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5、排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集会活动的治安隐患; 

  6、负责特种行业及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核,对特种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对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相关工作。 

  8、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保任务及警卫任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四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国土中队 

  1、负责配合职能部门打击私挖滥采工作,查处私挖滥采等环境违法行政案件。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四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一)民爆物品管理大队 

  1、负责全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清查、收缴。 

  2、认真贯彻落实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严格依法办事 

  3、全面掌握全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情况,依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 

  4、组织处置和查处由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追缴丢失的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查处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5、建立健全涉爆单位和“三大员”管理档案,建立爆炸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6、督促辖区涉爆单位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对涉爆、涉危单位及其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批、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7、对辖区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资格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单位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核,对储存、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按规定核发,《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8、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炮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辖区涉爆单位“三大员”的业务培训。 

  9、依法对辖区工程爆破项目、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进行安全论证,按规定程序审核或审批。 

  10、组织清查收缴并销毁流散在社会上的各类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非法枪支弹药。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5426660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五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的法律、法规; 

  2、掌握全县食品、药品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对策、方案; 

  3、负责侦办食品、药品领域各类犯罪案件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线索的核查; 

  4、组织、协调、指导各基层单位对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侦查工作; 

  5、负责与食品药品等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作合作机制,并对相关部门依法移送的食品药品案件经审查认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四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三)巡逻警察大队 

  1、维护城区内的治安秩序; 

  2、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4、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5、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7、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8、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9、接受公民报警; 

  10、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11、制止精神病人、醉酒的的肇事行为; 

  12、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 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 

  13、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14、巡察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四)反恐大队: 

  1、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反恐怖斗争的预案。 

  4、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的斗争。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五)刑事案件侦查大队 

  1、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刑事案件,积极开展侦查,及时破案。 

  2、负责全县网上追逃工作。 

  3、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及物品、人身、尸体的检查。 

  4、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捕逃犯。 

  6、强化信息导侦、侦查导防、侦防一体化,搜集各类案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全县打击和防范工作。 

  7、负责对派出所刑侦业务工作的指导、考核工作。 

  8、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三层 

  邮政编码:032400 

  (十六)城区责任区刑警中队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5422354 

  办公地址:交口县水头镇水头派出所 

  邮政编码:032400 

  (十七)桃红坡责任区刑警中队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桃红坡镇 

  邮政编码:032400 

  (十八)康城责任区刑警中队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康城镇康城村 

  邮政编码:032400 

  (十九)刑事技术中队 

  1、负责全县各类案事件现场的勘验检查; 

  2、对现场勘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为侦破案件指 

  明侦查范围或方向; 

  3、通过痕迹检验、法医检验等技术手段,为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提供证据,利用技术手段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 

  4、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三层 

  邮政编码:032400 

  (二十)禁毒大队 

  1、负责全县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协调、指导工作; 

  2、负责管理刑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办理涉毒案件所上交的毒品并定期上交;负责对本单位办理吸毒人员的处理、收戒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涉毒案件。 

  3、负责全县的禁毒宣传工作。协调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春季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和平时的禁毒宣传教育。 

  4、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销售证明的管理和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不出现失控楼管现象,严防其流入非法渠道。 

  5、对全县吸毒人员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与戒毒所协调配合,做好全县的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6、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搞好各乡镇、公安各警种禁毒工作业务指导工作。 

  7、承担县禁毒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三层 

  邮政编码:032400 

  (二十一)监所管理大队 

  1、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2、对人犯进行教育; 

  3、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 

  4、保障侦査、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5423733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三层 

  邮政编码:032400 

  (二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开展工作,熟练掌握各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条件、审批办法和工作程序,熟练使用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 

  2、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申请,不得违反面见申请人制度,不得擅自减少工作环节,不得一人包办多个工作环节业务。 

  3、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环境的行为,不得擅自离岗。 

  4、实行首问负责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对属于职责内的咨询,应全面、准确答复;对职责以外的咨询,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推诿扯皮。 

  5、 实行一次告知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完备手续; 

  6、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对涉及出入境管理业务的投诉和举报,应当认真对待,做好记录。对确因内部原因引起的投诉,应当主动道歉,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举报应当及时查处。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投诉、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规范,结合实际,明确各类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制作等环节的工作时限。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 

  8、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民警应当提高办事效率,正常情况下,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申请不超过10分钟/人。 

  9、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收缴分离规定,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制度。 

  10、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窗口受理档案的管理,留存窗口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原始材料,不得损毁、藏匿、伪造、变造、涂改。 

  联系方式:5422401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9号公安局大楼一层 

  邮政编码:032400 

  (二十三)交通管理大队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7、承办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0358-5424222 

  办公地址:交口县青城大街 

  (二十四) 水头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22354 

  办公地址:交口县水头镇云梦街13号 

  邮编:032400 

  (二十五)石口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45232 

  办公地址:交口县石口乡石口村 

  邮编:032404 

  (二十六)康城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52110 

  办公地址:交口县康城镇康城村 

  邮编:032408 

  (二十七)回龙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61250 

  办公地址:交口县回龙乡回龙村 

  邮编:032405 

  (二十八)双池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73191 

  办公地址:交口县双池镇清河街 

  邮编:032403 

  (二十九)桃红坡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83699 

  办公地址:交口县桃红坡镇卜家庄村 

  邮编:032407 

  (三十)温泉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358-5497140 

  办公地址:交口县温泉乡温泉街 

  邮编:032410 

  四、领导分工 

  原瑞年:副县长、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张志峰:政委  分管政工监督室、 财务; 

  马新生 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 负责交警大队工作; 

  刘亮明 党委副书记 分管民爆工作; 

  姚  刚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分管监管大队工作; 

  李雄杰 副局长  分管经侦、督察 

  郭计生 纪检组长  

  李俊生 副局长  分管治安大队 

  张锁平 副局长 分管信访、法制 

  由秉雄 副局长 分管刑侦、禁毒 

  赵金枝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 负责政工股工作。 

  梁计明 党委委员、水头派出所所长 负责水头派出所工作;  

  李文博 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 负责刑侦大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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