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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6:01 来源:交口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四)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九)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交口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学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二、单位简介 

  交口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履行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刑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管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服务和律师服务等职能工作。办公地址位于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办公电话:0358-5422394,邮政编码:032400。 

  三、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梁文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局机关工作。 

  王莹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办)、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县办公室)。 

  王治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田直平  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协助王莹红副局长工作。 

  张  涛  局党组成员,协助王治平副局长工作。 

  四、单位所有内设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管理党建工作、党员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等具体任务的落实。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决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杂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工作。 

  联系方式:0358-5422394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和协调性的前置审查;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工作;负责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处理并纠正违规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督办、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或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对行政执法违法问题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办理违法行政执法案件举报、投诉;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县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复议决定意见;负责受理、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侵权赔偿请求,承办有关行政赔偿事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委托出庭参加行政应诉;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督促、检查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联系方式:0358-5422394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方式:0358-5422394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者、法律服务所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联系方式:0358-5422394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0358-5422394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 

  五、单位所有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一)交口县公证处。隶属于交口县司法局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针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当事人提出的申请,通过调查审核其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依法证明申请人的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公证人员的培训,做好公证处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358-5550006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工商银行二楼行政审批大厅 

  (二)交口县法律援助中心。隶属于交口县司法局的全额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推广法律援助经验,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或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案件资料管理。承办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13753391088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2号(旧党校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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