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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5:50 来源:交口县交通运输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运输体系规划。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运输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计划、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二、单位简介 

  交口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职能机构。前身为交通办公室,交通局,2010年9月改为交通运输局。现有内设机构三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建设管理规划股、安全综合运输股(行政审批股)。下设在编事业单位5个,即:道路运输管理所、路政大队、质量监督站、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交口客运站、双池客运站属未定编单位。有下属企业1个,即:交口县运输公司。 

  现有在册干部职工117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23人,包括在职人员9人(副科以上4人),退休13人,离休1人;财政补助事业人员94人,包括在职事业人员69人,副科1人,退休职工24人。共有党员53人,其中在职的37人,离退休16人。支部委员共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各1人。  

  截止2018年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136条586.43公里,其中县道6条96.201公里,乡道28条251.095公里,村道102条239.13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一级公路3.106公里,二级路5.351公里,三级路69公里,四级路316公里,等外路192.973公里。全县93个行政村全部通了水泥(油)路,村村通“覆盖率”达100%,通畅工程、户通工程,街道硬化全部开通,有效改善了我县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全县拥有客运班车44辆,客运班线44条,其中:市际24辆,县际20辆。年客运量平均达到74.6万人次,旅客周转量达到14600万人公里;有城市客运公交车30辆,城乡客运公交车30辆,城乡出租车130辆。全县营运运货车513辆,年货运量平均达到107万吨,货物周转量达到16000万吨公里。 

  交口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位于交口县云梦街020号;联系电话:0358-5422208;邮编:032400。 

  三、领导姓名及分工 

  张俊平局长:主管全局党务、政务、交通战备工作,直管本局人事、财务工作。 

  任文双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质监站、路政大队、行政审批股、下乡扶贫、治超、综合治理、货运安全工作。包项目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工作。 

  姚三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公路科、养护管理所、道路安全工作。包项目为:“四好农村路”普查,养护管理工作。 

  由瑞明所长:协助局长分管党务,运管所、客运办、客运站、运输公司、客运安全工作。包项目为:“四好农村路”运营管理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1)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办局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接待、年鉴、信访、档案和值班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起草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承办相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行政执法证件资格审查、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3)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体制、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工教育、职工培训;承办局机关外事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局交通运输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及人员的年度责任制考核; 

  (4)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建设管理规划股 

  (1)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指导公路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县交通运输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 

  (三)安全综合运输股(行政审批股)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运输、客货运输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工作;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运输运输保障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县道路运政管理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所属事业单位 

  局属事业单位共5个,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联系电话:0358-5422208;邮编:032400。 

  1.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县一般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工作。 

  (2)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 

  (3)对农村公路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组织一般农村公路的质量鉴定。 

  (4)及时、准确掌握本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 交通路政大队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护路产;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交口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具体实施; 

  (2)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    

  (3)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以及运输服务; 

  (4)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4、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指导全县的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经营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应的道路运输证; 

  (4)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的行政管理; 

  (5)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企业运营管理、质量信誉的监督考核以及车辆年度审验工作; 

  (6)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燃油补贴,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的协调和管理; 

  (7)参与编制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制定城市公交车辆运营线网布局方案,合理设置营运线路; 

  (9)负责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停靠站点的规划和建设改造、维护等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城市汽车客运场站设施; 

  (1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随机性工作。 

  5、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1)负责对本县范围内县道、乡道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审批公路路面、桥涵、道班房、水毁预防、抢修等预算、编制线路小修保养年度计划,负责公路养护技术指导,抓好养护质量; 

  (3)负责组织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搞好科学养路,创建文明样板路,实施GBm工程,编制道路维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工作; 

  (4)负责本县辖区内的公路绿化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干线公路,重要县道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 

  (5)协助组织宣传人事科搞好养护、机械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养护机械的规划配套和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养护机械及设备的统计工作,组织对机械损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事故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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