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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1:51 来源:交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交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 

  一、单位职责 

  交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离休退休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解决退役军人相关事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交口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单位简介 

  交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行政编制6名,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办公地址位于交口县龙泉街28号,电话:0358-5425898,邮政编码:032400;局下设事业单位,名称为交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基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三、领导构成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李玉茂,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副局长赵文杰,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搞好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四、单位内设机构信息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管理党建工作具体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8号 

  联系电话:0358-5425898 

  (二)权益维护及军休服务股。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8号 

  联系电话:0358-5425898 

  (三)就业创业安置股。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市垂管驻县和县直等相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拟定全县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县直单位的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8号 

  联系电话:0358-5425898 

  (四)拥军优抚及褒扬纪念股(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等工作。结合国家、省、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承担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拟定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计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全县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烈士公祭等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合作。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8号 

  联系电话:0358-5425898 

  五、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名称:交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移和档案移交;2、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里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4、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5、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6、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中心主任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任。 

  办公地址:交口县龙泉街28号                 

  联系电话:0358-5425898 

  邮政编码: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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