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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1:46 来源: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交口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交办字[2019]27号)文件我局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灾害防治协调办公室、综合安全监管办公室三大办公室。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冯鑫,县政府党组成员、应急管理局局长;张明玉,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钰,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殷继峰,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我局在原安监局40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县政府应急办、煤炭纠察分队、防火办、森林消防队、防汛办转隶我局28名人员。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当丝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定、制度、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忠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交口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接受上级对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驳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县武装部、民兵分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级、市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绅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乡会生产工作忽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危险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举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叔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典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省、市际救援工作和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相关工作挠受上级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因地震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十八)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交口县水头镇龙泉街26号

  单位对外公开办公电话:0358—5422528

  邮政编码: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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