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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05 11:36 来源:交口县统计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单位主要职责:交口县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配合市局完成县域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负责对县域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 

  (三)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县开发区在地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体旅游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收入、科技创新、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组织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县域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配合市局组织协调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执法证考试。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简介。 

  交口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工作、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社会经济信息的职能部门。办公地点:政府一楼。办公电话:5422433。 

  三、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文永明局长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刘月萍副局长 

  分管法制股、财贸股、宣传、统战、综治、工会、青年、妇联、计划生育、保密、机要、政务公开信息系统建设、干部教育、信访、统计分析、“13710”电子督办系统、机关责任制考核等方面工作;同时协助局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审阅、签发、督促落办文件;负责分管股室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上级对口部门的检查、督查等综合协调工作。 

  李丽珍调查监测中心主任 

  分管综合股、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GDP)、名录库、妇幼监测、社会监测、贫困监测、开发区监测、统计年鉴、档案、人口抽样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统计分析等方面工作;同时协助局长做好专业业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审阅、签发、督促落办文件;负责分管股室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上级对口部门的检查、督查等综合协调工作。 

  郭燕红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财股、工业股、能源股、投资股、企业统计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村级统计管理中心、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社会经济调查队、党建、数管中心、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分析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范围内审阅、签发、督促落办文件;负责分管股室的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上级对口部门的检查、督查等综合协调工作。 

  四、内设机构信息。 

  (一)办公室(党建办)(主任:郭泽宇) 

  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信访、综治、工会、车辆、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草拟全县、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通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的  财务管理与监督。承担全局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机关责任制考核。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负责全局的党建、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        

  (二)综合股(股长:慕建丽)         

  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三)法制股 (股长:李卓蓉)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依据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四)业务股(股长:穆春莲)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县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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