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发〔2025〕81号
温泉乡人民政府
关于特色农业奖补项目的验收方案
交口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加强温泉乡政府对涉农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现结合温泉乡实际,特制定特色农业奖补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依据
中共交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交口县特色农业发展扶持方案(试行)》的通知(交农组发[2025]1号) 。
二 、验收内容
2025年交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入库项目。涉及城北沟村委种植高粱590亩、谷子77亩,共计667亩,补助金额133400元、响义村委高粱种植补助1500亩,补助金额300000元,中药材种植补助50亩,补助金额15000元、庞子窊村高粱种植补助473亩,补助金额94600元、石岭后村委种植补助高粱538亩,麻子50亩,共计588亩,补助金额117600元、曹家社村委高粱种植补助100亩,补助金额20000元、闫家山村委种植补助高粱400亩、油菜50亩,共计450亩,补助金额90000元,藏香猪厂房1188㎡,补助金额118800元,共6个村委补助资金889400元。
三、验收标准
完成入库项目建设内容,质量达标。
四、验收程序
1、乡、村验收。包村领导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对种植对象进行实地审查进行验收,由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在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分管领导和农业中心对各村上报的申请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抽查验收,乡主要负责人在申请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审核结果反馈村并在乡公开栏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及时报送。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验收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五、验收小组
组 长:李国梁
副组长:梁红艳
成 员: 所涉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村纪检联络员、驻村工作队、乡农业、国土(依项目确定)人员。
温泉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