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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发〔2023〕215号 温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温泉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12-04 09:25 来源:交口县温泉乡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温政发〔2023215

温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温泉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乡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11月16日,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职工澡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我乡城乡建筑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温泉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温泉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温泉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职工澡堂发生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1·16”永聚煤业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辖区、行业领域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我乡城乡建设领域各类房屋,重点为经营性自建房、在建工地、学校、医院、剧院、宾馆、商场、工矿商贸、危化品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房屋建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成立全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周炳峰政府

副组长:梁红艳人大主席

李国梁  副书记

武装部长

李生平副乡长

张曌姝副乡长

组织员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郭玉生八级职员

宋环环八级职员

:刘瑞杰派出所所长

乡安监站站长

卫建春乡城建所所长

李亚玲乡文化站站长

李万忠乡交通站站长

杜万生乡国土中心主任

乡国土所所长

冯卫星  乡水管站站长

王乃平乡电管站站长

尹雪峰乡卫生院院长

任红林乡联校校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温馨家园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住建所,承担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职责分工

村委:各村包村领导负责组织两委干部、包村干部排查辖区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乡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产权单位、实际使用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日常安全巡检是否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

位责任制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存在边经营边施工的违章行为,尤其是动火、动气作业时是否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是否存在建筑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及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避难层(间)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是否存在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楼梯间被占用情形;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是否存在损坏、闭门器缺失等情形;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数量和照度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等。建筑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是否独立设置;管井井壁耐火极限、管井检查门设置是否完好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是否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是否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或被占用。

乡国土所、国土中心:负责排查整治城乡建筑违规改扩建、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问题。

乡水管站:负责排查整治城乡建筑供水管网维护、巡查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用户私自改动管道等问题。

乡住建所:负责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燃气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乡电管站:负责排查整治电线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电气线路设备存在过载、老化、故障及使用“三无”电气产品,电气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结合本地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对用户安全用电进行远程监控管理等问题。安监、住建、国土、派出所、水管站、电管站、医院、文教等部门按照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1月30日前)。城乡建设领域各产权、使用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工作,确保排查质量,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问题隐患。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对自查自纠阶段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查重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取得实效。开展我乡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强力举措,是深化全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力抓手。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治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查处。在建项目存在消防安全的,一律责令停工,依法处置;未入住的既有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查封再整治;人员聚集场所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停业再整改;严格控制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的审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审批;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工作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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