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发〔2023〕36号
中共温泉乡委员会
温泉乡人民政府
温泉乡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方案
(试 行)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吕梁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村“两委”换届成果,优化农村干部队伍,加强对农村“两委”及党小组、村民小组(以下简称“两小组”)的管理,经乡党委会研究,现制定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加强党对村“两委”届中调整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促进村“两委”班子和“两小组”协调运转,降低村级组织运作成本,努力提升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以事择人。围绕全乡“三农”工作大局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突出政治标准和能力素质要求,优化村级班子结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村“两委”届中调整中涉及职数、人选条件、任职资格等要求参照2020年《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坚持稳中求进。严肃届中调整纪律,认真研判乡村社情舆情,把握探索实践与平稳有序的关系,及时妥善处理届中调整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届中调整工作平稳和谐。对于村情复杂、矛盾纠纷突出的村,在完成“两委”与“两小组”交叉任务后,可设立过渡期,分步骤积极稳妥做好届中调整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四进四退”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交叉任职,实现所有的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以下简称“两小组长”)均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三、实施办法
(一)“四进”方式
1、“两委”班子成员担任“两小组长”。除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外的“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推选担任“两小组长”。
2、“两小组长”担任“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通过支部、村委补选程序担任“两委”班子成员。
3、到村任职大学生、选调生担任“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针对无人能选、有人难选或宗派把持、无法正常调整的村,由到村任职大学生、选调生通过推选方式担任“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
4、下派干部担任“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针对无法正常调整的村,通过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担任“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
(二)“四退”方式
1、依规退。将有涉刑、涉黑恶、涉法、涉纪的“两委”成员、“两小组长”坚决清理退出。
2、责令退。对不胜任不担当、信访矛盾突出、号召能力较差、服务水平低下、团结意识欠缺、不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两委”成员、“两小组长”,采取免职或者责令辞职方式退出。
3、提前退。对年龄偏大的“两委”成员、“两小组长”,通过党支部谈心谈话,解释政策,引导其提前退出。
4、让贤退。“两委”成员、“两小组长”因外出务工、个人经商办企业、有重大疾病不足以胜任现职务,主要精力不能投入到村内事务管理的、因届中调整职数限制等原因,通过党支部谈心谈话,适应信息化和乡村振兴需要,引导其让贤退出。
四、实施步骤
推进“两委”届中调整工作自2023年11月开始,到2024年1月底结束。
(一)组织领导(11月7日至11月14日)。成立乡“两委”届中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实行乡党委书记、乡长双组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建办、民政办工作人员具体承担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及上下沟通等工作。各包村科级干部和支部书记要全面负责本村“两委”届中调整工作。各村党支部要采取动员安排、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宣传“两委”届中调整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特别是要突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凝聚共识,确保“两委”届中调整政策深入人心。
(二)研动议(11月15日至11月19日)。逐村开展摸底调研,各包村科级干部和支部书记与“两委”干部、“两小组长”以及党员和群众代表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他们对于“两委”届中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各村“两委”干部、“两小组长”基本情况及思想现状,深入分析推进“两委”届中调整的可行性,思考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进”“退”建议和预备人选,初步形成各村“两委”届中调整推进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调整原因、推荐人选、调整方式等。各村届中调整工作方案经村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书面报告乡党委。
(三)资格审查(11月20日至11月26日)。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进行审查把关,将村组干部名单书面报送县委组织部,由纪委监机关、组织、政法、统战、公安、法检、司法、农业农村、卫健、信访、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对被审查对象“十五种不能”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根据情况要及时做出处置。
(四)组织考察(11月27日至12月8日)。
1、成立考察组。成立由包村科级干部为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包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考察组。
2、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通过谈话全面考察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履职情况、能力素质、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谈话及民主测评范围为包村科级干部、包村一般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两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测评表附后)
3、形成考察意见。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汇报卡片(附后),明确考察意见。卡片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特点和不足、奖惩情况、谈话情况、征求意见情况以及考察意见等,考察汇报卡片由考察组组长、成员签字。
4、汇报考察情况。乡党委召开考察情况汇报会,由考察组组长汇报,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职建议人选。
(五)提出建议(12月9日至12月15日)。乡党委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议,讨论提出任职建议人选并反馈给村党支部。
(六)组织实施(12月15日至1月15日)。各村党支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选举办法并组织推选工作。
1、支部委员补选。村党支部向乡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的请示,推荐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由乡党委审批。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备案。
2、村委委员补选。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村委委员出现缺额,由村民委员会主持,由村民代表议进行补选,按照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规定办理。
(七)登记备案(2024年1月底前)。完成届中调整工作后,各党支部完善档案资料报送乡党建办和民政办,并动态补充新任人员培训、评议、考核等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两委”届中调整工作严格遵循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原则,实现村级干部队伍优化,要做到镇党委统一领导,包村科级干部和支部书记牵头抓总,各部门站所共同组织实施。
(二)做好后续工作。做好工作交接,届中调整工作结束20日内完成资产、公章、档案等移交工作。民政办要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各党支部要做好资料收集,对届中调整工作中的资料整理建档,专柜保存备案。
(三)落实保障待遇。村党支部可通过组织荣退座谈会、举办欢送仪式等方式开展荣退活动。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提前退、让贤退的非党员村民小组长优先列为发展对象。退出的村小组长、党小组长务工补贴发至2023年12月。
(四)做好思想工作。各党支部要牵头做好届中调整工作,包村科级干部和支部书记要亲自谋划,积极与卸任“两委”干部、“两小组长”开展谈心谈话,讲清政策制度,讲清利害关系,打消思想顾虑,引导柔性退出,帮助退出的“两委”干部、“两小组长”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
(五)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党员群众监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下移监督重心,确保监督到位,构建群众监督、村监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推动农村基层组织高效廉洁运行,确保“两委”干部能严格依法依规履职。
(六)做好届中调整推进期间有关工作。各村在届中调整工作期间,村民小组公章由村党支部书记保管。推进期间,已经通过“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且村内实际发生的事务可纳入村内账务予以移交,未履行程序且未实际发生的事务杜绝入账移交,农经中心要具体指导把关。
附件:温泉乡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中共温泉乡委员会 温泉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温泉乡农村“两委”届中调整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推进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需要,经乡党委同意,成立温泉乡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炳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梁红艳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国梁 乡党委副书记
王 彦 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李生平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薛 宇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郭志伟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 俊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任 婧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世平 一级主任科员
郭玉生 八级职员
宋环环 八级职员
成 员:张惠铭 乡办公室主任
郑卓卓 乡纪委监察员
李改珍 乡综治中心主任
李 涛 乡农经中心主任
刘瑞杰 乡派出所所长
陈琼宇 乡司法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到村工作大学生
乡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薛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俊、任婧兼任。
附件2
温泉乡农村“两委”届中调整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农村“两委”届中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资格审查组、考察组、纪检监督组、应急维稳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指导组
组 长:薛 宇(支部届中调整)
郭 俊(村委届中调整)
成 员:任 婧(支部届中调整)
袁伟东(村委届中调整)
职 责:负责做好支部、村委届中调整涉及选举工作政策解读指导;负责联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并做好村“两委”届中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工作。
二、资格审查组
组 长:任 婧
成 员:苏慧琴、职能站所负责人
职 责:负责对各村“两委”届中调整推荐人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组
组 长:包村科级干部
副组长:支部书记
成 员:包村下乡干部
职 责:负责对各村“两委”届中调整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四、纪检监督组
组 长:郭志伟
成 员:郑卓卓
职 责:负责对村“两委”届中调整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届中调整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理。
五、应急维稳组
组 长:李国梁 薛 宇
成 员:各包村科级干部、刘瑞杰、李改珍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职 责:负责保障村“两委”届中调整选举秩序。负责加强届中调整信访信息搜集,及时掌握可能引发信访问题。负责搜集研判选举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发性事件,处置选举引发的、暴力事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