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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发〔2026〕46号 水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5-28 16:24 来源:交口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水政发〔202646

水头镇人民政府

于印发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各村组(社区),驻镇企业,相关站所:

《水头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水头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6年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属黄土高原半山沟壑地区,地势北高南低,山势起伏较大,具备多种地质灾害发生的自然条件,同时也存在露采等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辖区村民住房大多依山而建,特别是毗邻露采或井工煤矿采动影响区,四周山坡陡峭,极易引发山体滑坡,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灾害主要表现形式多为农林土地裂缝塌陷、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园区和道路、房屋、厂棚损毁等。

二、2026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受季节性气候影响诱发特征十分明显,重点防范发育期为两个时间段。一是3-4月份土体解冻期,受土体冻融、土体中的水分及微生物作用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6-9月份主汛期,地质环境脆弱的区域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三是交通发达、人类采矿活动等,也是我镇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山体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5-9月,以7-8月为盛。镇有关单位和各村组、企业,特别是采矿影响区附近村庄应根据气象预测,认真结合天气预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将地质灾害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预测

根据我镇地形地貌情况及历史上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来看,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七类。地质灾害规模一般以小型为主,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区有水头村、塔上村、后峪村、铁金村、广武庄村、卫家崖村、交口村、赵村村、新华社区、温馨社区、幸福社区。

(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

我镇地形多样,人口集中、交通发达,预测2026年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为:露天开采矿山部分边坡稳定性差,极易造成边坡崩塌,直接威胁采矿设备及工人的安全。部分矿区废渣堆存点、排土场、库坝稳定性差,在强降雨等自然因素诱发下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直接威胁附近居民的安全。上游露采矿排土场堆积物在雨季随山洪冲出山谷,形成泥石流,危及下游村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土地塌陷、裂缝,房屋移位变形,极易引发采空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直接威胁附近居民的安全。此外,主干公路两侧山体、邻山建筑区也是地质灾害危险点之一。相关村庄、企业、和驻镇单位要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房选址指导,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有效减少地质灾害发生。随着扶贫搬迁力度加大,因地理环境受限,建设工程不断向山地拓展,形成大量人工高陡黄土边坡,增加了防治难度。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目前,我镇认定地质灾害危险点19个,涉及受威胁村委8个、社区3个。我镇各类地质灾害及主要危险区如下:

滑坡:容易发生在全镇境内的土质或土石相间、土山、石座、乱石山的陡崖段。其中露天采矿(煤、非煤)的削坡和排土场、粘土砖厂的取土区,各种项目及公路建设沿线等地面建设工程施工区削坡和排土场,地下开采的采空区,尾矿库等易发生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滑坡;危险区为露天采矿边坡区、排土场区域、坡村土石相间区。

崩塌:容易发生在各公路沿线陡崖段,在冬、春两季因冻结消融是岩土体间结合程度发生变化,局部掉落。

不稳定斜坡:全镇大部分村庄普遍存在,公路交通沿线两侧的陡崖边,坡地段亦较为常见。

采空塌陷、地面塌陷、地裂缝:容易发生在各类矿山企业采矿范围及周边区域,因地下开采形成的采空塌陷、地面塌陷、地裂缝,是全镇地质灾害中的主要经济损失灾种随着资源的进一步开采,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采空塌陷和地裂缝地质灾害也将随时增多。主要分布在水头村、塔上村、后峪村、铁金村、广武庄村、卫家崖村、交口村、赵村村。

泥石流:容易发生在全镇岩土相混的沟、谷区,因废渣、尾矿、坝体在雨季或滑坝时容易形成泥石流。危险区是永兴煤业有限公司排土场、西山铝矿排土场等露天采矿区。威胁重点为沿河下游集镇村庄。

四、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保障措施

(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长:任瑞斌镇长

员:刘晓强  党委副书记

冯丽萍  镇纪委书记  

高静瑶  组织委员

薛丽君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旭栋  专武部长  

    党委委员

    副镇长  

  西  副镇长

    主任科员

    综合办主任

刘瑞杰  派出所所长

成永茂  自然资源所所长

翟梓钧安监站站长

王志平  水利站站长

吴宏栋  城建所所长

王俊明  卫生院院长

任小军  环保所所长

张建平  电管站站长

赵小明  林业站站长

宋瑞曙  交警中队队长

马碧宏  畜牧站站长  

樊利霞  中心校校长

包村人员、各村组干部、企业负责人

各类矿山、洗选、冶炼、养殖企业,各村组必须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领导机构,切实抓好本单位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镇自然资源所对全镇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给予指导。各村委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防灾督查、雨后报告、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建立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对各有关单位和各类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检查。各村委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汛期要根据降雨量等具体情况加密检查,做到隐患发现及时、险情监测准确、防灾措施得力。

(三)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所需资金

各村委要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费用。要储备足够的地质灾害应急救灾物资。

(四)健全地质灾害三级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体系

自然资源所要完成辖区内各村、各类矿山企业负责人和所有地质灾害测人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知识培训,提高防灾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急反应能力;指导建立和完善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村组企业等有关单位应配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同时,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容易发区、隐患点附近群众进行相关知识宣传,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正常运行。

(五)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知识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

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将其作为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之一,强化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方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提高监测效率和水平,尽量将地质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镇文化宣传部门及村组企业等有关单位要利用标语、板壁报、宣传车、电视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发放、张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确保宣传培训活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五、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要求

(一)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及“一书两卡”发放工作

各村委、企业等相关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包村镇干部审查后报镇政府备查,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二)强化汛期值班和雨后灾情报告等制度执行

为了及时掌握基层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情况,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各村委、企业等相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雨后常规报告制度,在降雨发生后12小时内要将辖区地质灾害发生及变化情况逐级报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须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0358-5422523.

各类村组、企业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汛期值班报告制度。

(三)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制度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相关驻镇职能站所、村委、各矿山、洗选矿场、加工、养殖企业负责人,应组织人员重点对各自区域的各类工矿企业、养殖场、设施农业园区、学校、工程建筑、施工人员租住地、人口聚集区、交通沿线以及边坡地带房屋要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五个一”,即发现一个,调查一个,报告一个,监测一个,预防一个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坚决不留死角。

水头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工作。会同村组、企业等相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指导村组、企业等相关单位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监控网络体系。重点督促矿山企业“两案”编制及落实,并就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配合村、组、企业负责人检查、监测地质灾害变化情况,遇到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情况,及早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责任领导:责任人:成永茂(自然资源所所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镇城建部门:要对辖区房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工作,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督促检查项目业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符合地质灾害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吴宏栋(城建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镇安监站:要对辖区内煤矿以外各类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检查,重点是企业职工住房、人员密集地点、原料产品存储地、废料排放场地、邻河邻山建筑附近,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责成企业及时制定相应监测、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及时处理、报告。

责任领导:  责任人:翟梓钧(安监站站长)各企业负责人。

镇交通站:负责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全面排查,并积极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因修筑公路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予以治理。对公路两侧易于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设置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安全。

责任领导:责任人:各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

镇农林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所辖范围地质灾害的监测监控、预防和治理工作。重点是设施农业园区、养殖园区及周边范围地质灾害的巡查、检查、监测,组织拟定并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和责任人、监测人,设立警示标识,采取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暴发流行。

责任领导: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镇水利站: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河道和水库(坝)进行全面检查,对易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且险情征兆明显的,应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对辖区内危房要全面摸底排查,加强日常监控和雨天巡查,防止房屋倒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村委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

中心校:负责对辖区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采取隐患防范治理措施,将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要对学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常识教育,组织进行避灾演习。

责任领导:    责任人:樊利霞、各学校相关负责人。

各企业要对所辖落实内各类地质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并按照“谁致灾、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资金,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消除隐患,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备案。要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值班和速报制度,对企业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监测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加强矿区地质灾害巡査监测,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的次生灾害紧急治理。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各村委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履行监测防治和巡查督查职责,并负责将镇自然资源所制作“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群众手中,在降雨和强降雨时段要实行加密检查、跟踪督查,及时掌握灾害情况,防治灾害隐患。

责任领导:包村镇干部  责任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

其它相关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履责,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六、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

各村委、驻镇相关职能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落实

到各自然村、企业、学校,并最终落实到人。要明确各级的具体

责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政府负

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三级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预

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村委、企业等相关单位要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六

位一体”管理,即建立一个户ロ(一个隐患点建立一个户口资料,

将威胁人员登记在册)、制定一个预案(做到一个地质灾害点一个

应急救援预案)、下发一份告知书(将隐患情况、防范措施、责任

单位以告知书形式填写,加盖印章发给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主体)

发一份工作明白卡(发放到监测人员手中,熟悉开展工作的方式

方法)、发一份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

基本的识灾、防灾、避灾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次避险演练(熟悉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险场所),在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的基础上,做到避险责任落实到人,使受威胁群众不漏一户,不留一人彻底避险。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要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做到第一时间接到灾情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村委、企业等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地质灾害的隐患巡查、监测防治、抢险救援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负责制。镇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抢险救援第一责任人,各矿山、洗选、加工、养殖企业一把手是企业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具体工作责任。

6-9月地质灾害高发期,各村委、企业等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监测员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做到不漏岗、不溜岗、不迟到、不早退,值班人员和监测员保证通信24小时通讯通,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灾情发生后必须1小时内将灾情、险情报告镇政府,不得瞒报、虚报。对不按照本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履行职责义务,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政策:交口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54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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