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发〔2025〕47号
水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交口县人民政府2025年拟征收水头镇后峪村0.6905公顷土地(交口县体育馆配套市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和全面推进我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13〕20号)和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吕办发〔2014〕26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该建设用地项目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在征收过程中采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方式,对评估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调查,对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事项进行前期辨别及预防,以达到降低风险的工作目标。项目的建设极大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劳动力就业问题,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我镇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对重大决策实行统筹谋划和协调。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水头镇后峪村0.6905公顷土地(交口县体育馆配套市政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人员如下:
组 长: 马建华 党委书记
成 员: 任瑞斌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刘晓强 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政协联络组组长
高静瑶 组织委员
冯丽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旭栋 专武部部长
薛丽君 副镇长、政法委员
李 铭 镇党委委员
郭 伟 副镇长
乔 西 副镇长
李 宁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胡雪峰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 敏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刘瑞杰 派出所所长
李建伟 司法所所长
陈永茂 自然资源所所长
武继文 后峪村党支部书记
四、评估方案
(一)评估原则
此次土地征收工作坚持五大原则,分别是“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以及统筹兼顾原则”。严格落实土地征收过程中相关审批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评估范围
被征土地评估范围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被征地乡镇:水头镇
2.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后峪村民委员会
3.权属状况:后峪村集体土地
4.征收位置: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水头镇后峪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具体以勘界报告为准)
5.拟征收面积:0.6905公顷。
(三)评估内容
1.合法性
(1)土地征收部门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
(2)土地征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土地征收所涉政策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2.合理性
(1)土地征收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2)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
(3)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
(4)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是否合理公平及时。
3.可行性
(1)土地征收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
(3)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
(4)土地征收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5)土地征收方案是否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
(6)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
(7)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4.可控性
(1)土地征收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2)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
(3)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5)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6)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四)评估流程
根据评估的范围和内容,结合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应遵循以下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组成评估小组。责任主体根据评估的范围和内容,研究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组成由村委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等参加的评估小组组织实施。
2.收集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
(1)公示。内容包括:地类信息,权属状况,位置信息,征收目的,拟征收用途,补偿标准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委、村民小组范围内①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问卷调查。①设计简单、通俗、明确、易懂的调查问卷,避免设计可能对公众产生明显诱导的问题;②问卷的发放范围应当与本村的影响范围相一致;③调查问卷涉及承包人问卷比例为100%,涉及村民代表问卷比例为90%以上。
(3)召开座谈会。①责任主体可以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召开由维稳、信访、综治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和公众代表参加村民代表大会、风险评估座谈会等征求意见;②座谈会应当综合考虑本村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③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征地涉及承包户及全部村民代表;④座谈会议纪要、论证结论、听证笔录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3.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评估责任主体对收集掌握情况进行系统的定性和定量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和可控范围,作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的风险等级评价,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建议。
(1)90%以上的群众理解的,为低风险;
(2)10%—30%的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为中风险;
(3)30%以上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为高风险。
4.收集整理资料,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3)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4)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
(5)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
5.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评估责任主体应在评估结束后10日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评估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核意见。根据提交的决策或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审查决定集体土地征收的风险等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制度保障。
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防范源头重点来抓,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计划,科学统筹安排,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密切掌握动态信息,及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要切实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原则、程序、内容,依法依规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其工作中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和群体事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切实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严格制定有效应急预防方案,提供组织、制度保障,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顺利实施,有效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