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问题,领导、支持和保证乡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五保供养、扶贫救济、脱贫致富、民族宗教、基层统战、森林防火、公共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执行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基本医疗、畜牧兽医、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乡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搞好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四)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五)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县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环境保护,支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奖惩机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抢险救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和其他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承担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九)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十)加强基层执法,推行权责清单管理,规范约束优化权力和政务服务运行;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和复议仲裁等权责,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十一)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的相关信息
单位简介:中共石口镇委员会、石口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24名。领导职数10名,设党委书记1名、镇长(兼任党委副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工会主席)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任政法委员)1名、专武部长1名、副镇长3名。
办公地址:交口县石口镇石口村
办公电话:0358-5445253
邮政编码:032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8:00)
三、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白晋华(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王志宏(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李国勋(人大主席):主管人大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畜牧、交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市场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内的安全、信访工作;
郭一斌(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务工作,主管政协、宣传、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工作,分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城建、文旅、信访稳定、妇联、青年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内的安全、信访工作;
梁祎(纪检书记):主管纪检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
李金成(专武部长、统战委员):主管人武、统战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
史连忠(副镇长):分管水利、防汛、林业、护林防火、气象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
姚旭炜(组织员、政法委员):主管组织、政法工作,分管司法、办公室、后勤接待、会务、档案、史志、矛盾纠纷调处、12345热线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内的安全、信访工作;
程化忠(副镇长):分管农经、统计、农村财务、农机、卫计、医疗保险、教育、高速协调、科协、通信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
赵宝龙(副镇长):分管安全、环保、国土、地质灾害治理、治超、电力、地震工作,负责全镇企业的安全监管及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打击私挖滥采、禁牧、消防工作;
刘爱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管便民服务工作,分管财经中心工作;
吴钟玮(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党群服务工作,分管环境卫生工作;
王巍伟(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主管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分管人社、劳动力转移工作;
车永青(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民政、残联工作,并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
四、内设机构基本信息
党政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做好上传下达、跟踪调研和信息反馈;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知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做好畜牧兽医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搞好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农村土地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科普培训、普法教育、技术技能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市场信息服务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根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及时排查辨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制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落实奖惩机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民生保障、五保供养、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