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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发〔2025〕46号 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石口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4-25 17:05 来源:交口县石口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政发〔202546

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石口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村委石口镇各办、站、中心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山西省2025年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政办函〔2024〕173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吕梁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政办函〔202510)和《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交口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政办函〔20256要求,为扎实做好石口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掌握2020年以来全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石口镇人口发展状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石口镇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具体住户名单待定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  年龄、公民身份号码、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2025年全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村委乡(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本次调查工作从2024年底开始,到2027年底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为调查准备阶段;2025 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调查登记阶段;2025年1116日2027年底为数据处理、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

为加强对抽样调查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经研究成立我镇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长:王志宏     

副组长:吴钟玮、姚旭伟、赵宝龙、穆建旭                

员:任月林、常晓琴、王志栋、张凯雄、高睿婧、李云、李娟娟、穆青秀、杨利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组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任月林兼任,办公室成员常晓琴  王志栋

五、工作要求

1、参与抽样调查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2、领导组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石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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