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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发〔2025〕17号 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2-05 09:25 来源:交口县石口镇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政发202517

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以下简称“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建立健全石口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我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交口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增绿增景增收有机统一,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资源科学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已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模式。

(二)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科学利用森林资源,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三)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尊重自然、尊重科学、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和草原发展生态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资源保护和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乡镇、村委林长统筹谋划、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推动解决难度大的重点工作。

(五)坚持依法治林,改革创新。在依法依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强化督促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推进全镇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增、三防”目标(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覆盖率、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1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3704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780.8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1148.3公顷,全镇宜林荒山荒地实现基本绿化,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四、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石口镇林长及责任区域

    :白晋华  镇党委书记

王志宏  镇政府镇长

副总林长:史连忠  镇政府副镇长

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员李兼任。

2.各村委林长设置及责任区域

  :郑  洪(川口村委)

陈建华(陈家峪村委)

王三平(张家川村委)

郭大伟(郭家岭村委)

王志平(下村村委)

任德喜(下蒿城村委)

永利(王家庄村委)

郭俊明(岔口村委)

郑继辉(石口村委)

李银生(山神峪村委)

白旭平(龙神殿村委)

常建红(蒲依村委)

郭喜平(丁家焉村委)

李锐平(岭后村委)

任志强(桥上村委)

3.工作职责

总林长职责:镇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研究决定全镇林业发展重大事项,不定期检查镇内重点生态区域,对全镇林长制工作实施督导。  

副总林长职责: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禁牧等工作;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督村林长、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林长职责:各村委林长负责监督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影响重点的涉林问题,定期检查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禁牧等重点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强禁牧宣传力度,严禁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放牧;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完善、提高林区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加强森林灾害防控力度。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火情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落实“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火有人扑”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水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加强对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的入侵巡查,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积极落实县统筹安排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有机结合生态建设、发展林果产业、乡村振兴,统筹安排绿化、彩化、财化,合理规划,科学选种,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后续管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支持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方位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拓宽经营渠道,使其成为森林保护、经营、利用的主要力量,带动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

(四)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针阔混交林,增加森林系统稳定性;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科学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修复和未成林抚育管护,精准提升全镇森林质量;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提高森林经济效益。

(五)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确保每一块林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及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处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绿色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各村委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村委微信群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各级林长名单,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林长制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社会氛围。各村委要在各责任区域显要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级林长要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办理,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

(四)严格考核问责。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参照市、县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对各村林长进行考核,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村委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林地损毁的,严格按照严格规定追究责任。

石口镇人民政府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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