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发〔2023〕15号
石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
行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安排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及难点问题。
组 长:王志宏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史连忠分管领导
成 员:各村党支部、村委、康城林场、各机关站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站李美峰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林长制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各村委、林场属地责任;镇林业站负责管理和督查责任;落实基层护林防火人员巡查核实责任;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驻扎的机关、团体、工矿企业等单位防火责任;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责任落实情况。
2.宣传教育情况。《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交口县人民政府禁火通告》等宣传情况,火情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情况,安全用火扑火常识宣传情况等。
3.火源管控情况。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山入林沟口、路口、检查站等防火检查及巡查巡护情况,林区、农村与林区的交叉区、农村附近的重点林区和易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上坟烧香烧纸、烧荒燎堰、吸烟、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管控情况,重点人群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4.隐患清除情况。林区、农村与林区的交叉区、农村附近的重点林区和易燃区及农田、坟头、地堰、路旁等可燃物清除情况,穿越森林、林地及其边缘的输电线路、油气输送管道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林区内的风景区、坟地、文物古迹、工矿企业等重点部位周边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应急准备情况。各村组组建扑火应急队伍,落实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每个自然村都要组建一支10-1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坚决做到迅速出击。
6.应急值守情况。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护林员上岗到位及考核情况。
7.卫星热点核实处置情况。省、市、县森防办对我镇区域火险热点反馈后,是否及时组织核实扑救,是否按规定时限、规定格式上报核实,火险扑救主要领导是否亲自组织扑救等情况。
8.违法打击情况。对发生的每一起违法用火及失火案件调查处理及肇事者和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情况。
四、时间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月6日至2月13日)
各村委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自查自改阶段(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各村委、站所对自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管控措施。
3.督导检查阶段(3月1日-4月30日)
在全国、省、市、县、“两会”、“清明节”等关键时段,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将派专人,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销号。
4.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村委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推广、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火责任,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暴露的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化解我镇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森林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补齐目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短板。
3.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化,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等一系列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督导检查。镇包村下乡干部将进入所包村委、村小组严格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镇专项整治行动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林区、农村与林区交叉部位等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
5.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委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要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并及时报送至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6.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敷衍塞责或者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的上限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石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