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一、单位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护林防火、禁毒、打击盗采国家资源、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村镇建设、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协同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本区域内机构的服务与管理。
二、单位简介
康城镇,位于交口县南部,离县城约40公里,约192.45平方公里,人口约1.4万。 镇辖12个行政村,分别为康城、支进、上村、南庄、田家洼、炭腰吉、中村、丁家沟、杨家沟、下仙、尚家沟、南故乡。
康城镇人民政府公务员编制数22人;事业编制数28人。领导职数10人,正职3人副职7人。
办公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康城镇
办公电话:0358-5452209;邮政编码为:032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春夏15:00—18:00 秋冬14:30—18:00)
三、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吴 星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郭建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张晓辉 人大主席 主管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工会、农业工作。
姚亚君 党委副书记(兼专武部长)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管乡村振兴、水利工作。 兼政府机关支部书记
马艳兵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宣传工作。
韩志勇 纪检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主管纪律检查工作。
王慧中 组织员 分管组织工作,机构编制、老干部、团委、人事工作。
吴义鑫 副镇长 分管安全、应急管理、消防、教育、人社、文旅、卫健体、社保、慈善事务、红十字会工作。
鲍燕军 副镇长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民政、残疾人服务工作。
韩建明 副镇长 分管自然资源管理、环保、工信、能源、道路交通、林业、发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单位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
3、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
4、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
3、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4、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
3、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
4、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
2、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3、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
2、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3、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
4、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3、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4、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5、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
6、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
2、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
4、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
5、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