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政发〔2022〕21号
康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康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交口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政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将《康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康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康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县“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全民遵法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文明水平,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康城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建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郭泽阳党委副书记
吴义鑫党委委员、副镇长
单鑫慧 纪委书记
王慧中组织员
李岗专武部长
马艳兵党委专职委员
韩建明副镇长
解玉龙 一级主任科员
任宝全 二级主任科员
冯强强 四级主任科员
郭华慧 四级主任科员
孙晓红 四级主任科员
左金明镇派出所所长
曹建军 镇交警支队支队长
梁瑞山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委支部书记、主任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交警支队,曹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我镇辖区省道、镇乡道、村道。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交通标线模糊不清晰路段、交通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团雾路段、易凝冻、防护网缺失路段;国道、省道、镇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路段;酒店、停车场、进出城等周边道路。
(三)重点车辆:“两客一危”、重型半挂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渣土车、工程车、快递外卖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四)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营运等;城区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非营运车辆非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以及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等。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1.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
2.村两委干部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合账、开展村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3.全面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梳理剖析近3年交通事故原因,特别是一次性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同时建立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台账。
4.严格管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点。各村要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人员、村(党)小组长、交通劝导员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场天、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劝导查纠农村群众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5.深化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要总结去年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取得的经验,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固化成果,推动抓常抓长,保持农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态势。要坚持村委主导,压实农村“两委”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坚持源头管理,推动农村自治力量把牢出村上路安全关,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在事故之前。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村要迅速掀起整治行动宣传警示攻势,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用好农村“大喇叭”,在广场、公路穿村过镇路段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发动劝导员、上门督促集中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警示教育,对被处罚过“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要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每月或重大时间节点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特别是长期在我镇辖区运营的外地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停业整顿,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5.严格重点驾驶人培训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将驾驶培训机构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纳入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全面排查清理现有营运驾驶人资质,对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营运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6.强化公路客运运行管理。严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禁站立式公交车通行三级以下道路,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监管部门要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企业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走形式,走过场的企业要及时约谈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杜绝大中型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7.提高农村道路客运保障水平。对已开通和即将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排查,对不满足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的,立即进行调整。对不符合道路通行条件的城乡公交线路和公交车型,已开通运营的要立即停止运营,予以纠正。对新开通的,要严格审批验收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批准。
8.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全面排查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督促指导我镇使用危化品的企业雇用能够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标准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落实雇用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雇用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强制要求解除更换雇用方。
(三)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1.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近三年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来的由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由镇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2.严格整改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
3.全面完善公路标识标牌标线。4月底前对全镇道路标志、标牌、标线、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缺失的要及时完善,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四)从严整治交通违法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重大时间节点及恶劣天气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整治公路通行秩序,规范货车右行管控措施,治理货车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现象,对“三超一疲劳”、强超硬会、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五)从严整治非法营运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予以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从严整治摩托车安全隐患
1.开展低速电动车、超标电动车销售的源头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经营行为;对车辆一致性进性严格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2.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3.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镇安监站、交通站、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和更新各项应急预案,尤其是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降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区域联勤、部门联动,共同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路况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严密信息报送流程,扎实做好交通警情特别是重大紧急敏感信息的收集报送,避免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
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建立完善警医同步接警、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整合全镇医疗资源,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专家队,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专家增援和危重伤员转院救治机制,建立以镇卫生院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应急医疗救损救治网络,全面提高伤者救治成功率、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八)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月25日前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等新兴产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
2.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要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抖一快”交管12123APP、手机短音、微信等途径高频率、高密度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警部门要在主流媒体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镇市场监督所要在所管辖的全镇大中小饭店通过粘贴提醒标志等形式开展拒绝酒后驾驶的宣传活动,引导就餐人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五、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制订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3月底前报镇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22年4月至8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整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8月至9月)。镇人民政府将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对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的单位、村委要进行全镇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考核应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同步实施,督促各单位、各村委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政府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二)强化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镇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督查各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完毕。超时限未能整改完毕的,将上报镇人民政府,实行镇级挂牌督办。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操作、能落实。各包村领导要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防止责任落实层层衰减。整治行动期间因工作不作为渎职失职发生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上报。各单位、各村委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五12:00时前将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填写上报至镇专项整治办公室,9月30日18时前报送本部门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