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字〔2019〕4号
中共交口县委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第40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按照《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吕发〔2017〕16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的通知》要求,2019年2月18日,由县委办、政府办、环保局、住建局组成验收组对吕梁市中央环保督察中长期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经初步测算,太原、晋中、吕梁、临汾4市每天尚有20余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汾河,导致汾河9条较大的一级支流中5条水质持续恶化,汾河入黄口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
二、2018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2017年底前,太原、晋中、吕梁、临汾4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2020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三、完成情况
1、为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我县2018年投资415万元,对新建的棚户区和扶贫安置房配套建设了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新增污水管网3180米,雨水管网2584米,进一步加快了雨污分流的改造,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93%以上。
2、为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率和处理率,按照省、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对我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1905.98万元,包括:新建污水管网3180米,雨水管网2584米;新建厌氧池缺氧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间和反硝化深床滤池;新增细格栅、鼓风机房、除臭系统和穿衣戴帽保(提)温提效措施及暖通、电气等附属设施。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投资,采用特许经营权。目前,细格栅沉砂池、厌氧池缺氧池、原氧化沟池、原二沉池等保温工程已建成,预计2019年8月全部建成。
四、验收结论
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通过验收。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