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市监字〔2023〕101 号
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各相关股室:
按照交口县安委会《交口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交安发〔2023〕3号)文件要求,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全县食品安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局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聚焦容易引发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理清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形成全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照进度持续有力推进整改,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监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生产监管环节
聚焦我县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企业及酒类、肉制品、食醋、饮料(含包装饮用水)等重点品种,对食品生产者环境卫生保持,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和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以及库房管理、标签标识、贮存运输等全链条、全环节、全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食品生产者开展安全状况自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生产活动。全面摸底查清全县食品生产者(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许可情况、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整改完成情况要进行跟踪验证,形成监管闭环。
(二)流通监管环节
聚焦连锁销售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重点针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散装食品、保质期短(6个月以内)的食品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冷链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查看是否采取有效的保存、配送措施;对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查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还需通过食品经营监管系统查看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均列入高风险等级监管。
(三)餐饮监管环节
1.聚焦连锁餐饮企业,开展摸底核查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餐食的制售行为。各基层监管所要组织对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进行摸底清查,建立企业监管档案,重点检查连锁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加强对其经营门店(包括加盟店)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聚焦网络订餐,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医院、写字楼、大型社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第三方平台上“排名前、人气高、销量大”的“网红餐厅”和“无堂食外卖”为重点单位,以饮品、快餐、烧烤、老字号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严格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3.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自检自查、公开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和留样等相关要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洁配送车辆,是否在热链或冷链条件下配送餐食,配送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
4.聚焦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养老院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养老机构食堂持证情况、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相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养老机构食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强化养老机构食堂日常监管,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推动养老机构食堂健康发展。
(四)特殊食品监管
针对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执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抓好重点领域
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在认真落实省、市、县组织开展食醋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延伸市局组织开展的酒类、肉制品及畜禽水产罐头、食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查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无证生产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风险食品生产环节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长由李生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万喜同志担任,食品股股长刘俊财同志、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食品股,办公室主任由刘俊财同志兼任。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制度机制,全面做好工作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等工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以本次食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担当,主动出击,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进长效机制建立,防止风险隐患反复。要坚决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市场监管所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标准专项行动中如遇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联系人:刘俊财
电 话:13834757787
附件1: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 |||||||||
单位: | 填报人: |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检查 单位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单位 | 问题 数量 | 发现的问题详情 | 整改时限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