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县政府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4-04-15 15:33 来源:交口县融媒体中心 放大 正常 缩小

4月1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双会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在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党组书记张瑞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和平,副县长白玉明一同检查。

检查中,李双会一行先后来到我县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

查看我县公共文化场所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详细了解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普法宣传、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设施开放使用情况等。

座谈会上,白玉明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汇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各部门工作进行发言。

李双会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给予肯定。他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倡全民文化、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文化建设活动。要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全社会积极参与,落实好相关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好公共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深挖文化内涵,发展传承好本土红色文化,全力推动全县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张瑞春表示,我县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以更实举措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更好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我县高质量贯彻落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