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交口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和平,副主任王天安、李明、李万有、王占河,县人大党组成员吴文华参加会议。政府副县长白玉明,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明列席会议,王占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交口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和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及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交口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先进代表联络站点、先进代表建议办理单位、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交口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交口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关于交口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进行审核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明同志辞去交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张翠珍同志辞去交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