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田二提)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组对市医废处置中心、山西省汾阳医院、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市污水处理厂和吕梁市人民医院、离石区人民医院、离石区泰化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普遍存在医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医疗固废未按规定实施分类、分区堆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操作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善;医废运输车辆较少,部分区域医废不能及时转移等问题。全市19张床位(含19张)以上医疗机构253家,已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212家,其余均未签订。
根据检查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整治。要求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标准要求期限整改,医疗废物做到规范化分区、分类堆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限期在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完成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工作,并开展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