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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三变”改革焕发农村新活力 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 农民变股东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4-22 16:41 来源:吕梁日报 放大 正常 缩小

  本报讯 (记者 阮兴时 通讯员 白旭平) 为了拓宽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农村“三变”改革,今年以来,兴县提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意见,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拓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致富门路。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内涵是‘股’、关键是‘变”、重点是‘产业’。农民用资源、资产、资金入股,从农民变为股民,从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去年我县探索推广的农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就是‘三变’改革的具体实践。”兴县县长刘世庆说。该县在各村成立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成立经济发展合作联合社或注册成立产业发展公司,每个联合社(公司)由县财政注入100万元注册资金,撬动银行贷款发展产业。根据各乡镇的比较优势和产业特色,各乡镇联合社(公司)按500—800万元的规模,至少谋划一项有带动能力的产业项目。经过风险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为确保“贵州经验”在每个乡村急速推广,让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真正发挥其作用,该县从各乡镇要选择3—4个合作总社运行较好的村试行“三变”改革,以农民为主体、产业为平台、股权为纽带、企业为龙头、小康为目标,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让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值。在每个试点村,该县安排100万元产业资金,其余各村按30—50万元的标准安排产业资金,扶持各经济发展合作总社发展产业,并对运行良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强的合作总社予以表彰。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金融作保障。为了引导农户将银行贷款注入“三变”改革经营主体,转为持有股金,该县不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给予贴息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四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抵押贷款,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荒山荒坡等为标的物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该县还通过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大市场风险防控,积极推进乡村组织创新,探索组建联村党委,全面推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实行重大改革事项及重大项目备案制,努力营造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局面,让“三变”改革成为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改善乡村治理、提升公共服务和收益分配、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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