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我省8月1日起,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措施推广应用工作。结合事故处理执法办案工作实际,针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实施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措施。
查询主体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当事人近亲属、事故当事人或近亲属代理人)、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人员。公安交管部门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时,将按规定告知事故当事人各方网上查询事故处理情况的权利,并提供查询凭证。对于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人员,需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查询凭证。
根据相关规定,查询内容包括案件受理、扣留扣押、调查取证、检验鉴定、事故认定、事故复核、损害赔偿调解、逃逸事故侦办等事故处理进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等处理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提供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
查询主体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中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模块查询。(陈俊琦)